今年以来,清水县通过坚持“统一部署,党政同责”等4个原则、围绕补强“共治格局”等3个短板、实施“源头治理”等8大专项行动全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扎实、推进有力、亮点突出,达到了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
坚持“四项原则”,统一部署抓落实。坚持“统一部署,党政同责”原则。自2018年10月份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县食安委负责统一部署和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县食安委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扩大)会议。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内容,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清水县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等文件,着力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防线。坚持“财政支持,合力推进”原则。三年来,县财政累计投入食品安全专项经费527.9万元,其中监管经费186.9万元、检测经费104万元、协管员工作报酬52万元、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建设185万元。坚持“多方协作,突出重点”原则。全县18乡镇均成立了食安委和市场监督管理所,260个行政村每村聘请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报酬从2018年的600元/人/年提高到目前的1000元/人/年。先后开展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餐饮服务操作规范、食品安全追溯等大型培训活动5期,培训从业人员2500余人次。坚持“以民为本,科学评价”原则。通过广泛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群众对我县食品安全工作支持率、知晓率和食品安全总体满意率均在98%以上。
围绕补齐短板,全力攻坚抓创建。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实施食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标准,落实“红黑榜”制度。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广播、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食品安全的舆论氛围,设置宣传牌1000余块,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5万余份,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共治氛围。创新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不断创新监管理念、监管模式、监管方法,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变。通过分级分类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诚信建设、查生产销售,严管市场经营,严处违法行为等多种方式狠抓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倒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消除安全隐患。推进“三小”综合治理。从加强培训、改善环境、执法提醒、检查督促等多方面,全面落实《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有力有序实施食品加工小作坊“三清四全五不准”、食品小经营店“三有一合理”、食品小摊点“两有三净一标明”和“四玻一纱”以及小餐饮店“三池五柜八有一整洁”等一系列举措,完成“三小”改造提升480家。设置便民临设市场3处,建设美食街一条,食品“三小”业态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大幅提高。
实施“八大行动”,提质增资抓实绩。强化源头安全治理行动。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21个,其中绿色食品1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建成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4个,生产面积1000亩;开展兽药专项整治活动2次,监控县内各类畜禽养殖户24户(次),全县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了100%。2020年投入耕地污染源头治理资金67万元,完成废旧农膜回收1032吨,尾菜田间处理利用2.5万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94万亩,配方肥施用面积35万亩,测土覆盖率达到了95%。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行动。对全县63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和238个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实施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处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案件12件,收缴罚没资金3.9万元,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流动摊点全部取缔,“辣条”等“五毛食品”完全清除。强化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20余次。对“山寨乳制品”、“五毛食品”、“三无食品”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报备农村集体聚餐活动744场次,保障农村聚餐活动依规有序进行。强化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投入专项资金60余万元购置餐厨垃圾收集处理车和餐厨垃圾收集箱,对702家餐饮企业、食堂进行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和无害化处理。全面完成城区禁燃区内323家餐饮服务单位和38家小作坊清洁能源改造,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100%。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行动。先后开展农产品抽检5382批次,食品快检14529批次,合格率达99.73%;对全县266户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轮检,抽取检测水样118份,检测合格率100%。建设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预计于11月份完成实验室资质认证。强化智慧监管体系建设行动。大力推行“透明车间”、“阳光仓储”、“明厨亮灶”,落实进货查验和“电子一票通”,对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工制作、购进使用、储存销售等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对外卖平台及县内300余家入网餐饮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线上线下食品安全“同标同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动。建立了公、检、法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参与的案件侦办审判协调机制,制定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和《清水县两法衔接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办公。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侵权仿冒、“两超一非”等食品违法行为。全县共办理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案件240件,无移送公安机关案件。强化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行动。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全力保障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印发了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和相关商品价格《提醒告诫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学校食堂、食品生产、流通企业4个疫情防控指引和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等6个主体责任清单,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有序运营。同时,严格抓好集体聚餐、活禽销售、核酸检测等重点环节管控,劝停、劝退集体聚餐246场,关停活畜禽交易市场10处,完成冷链食品核酸检测2081批次,组织2424名从业人员进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