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清水县永清镇市场监管所针对农村集体聚餐及流动厨师摸底工作,对辖区内18个自然村的协管员进行了培训。

培训会上,永清镇监管所负责人对《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了讲解,并对农村集体聚餐检查表、农村集体聚餐告知书、农村集体聚餐承诺书、农村集体聚餐登记表如何规范填写进行了培训。强调协管员要发挥好“四员”作用,即市场监管的“信息员”,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监管排查的“助理员”,消费纠纷的“调解员”,通过积极协助,发挥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桥头堡”作用,弥补镇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共同构筑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
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协管员的工作职责,提高了协管水平,增强了协管员们对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为做好清水县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