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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管局推行柔性执法彰显法治温度

浏览量: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科 发布日期: 2025-06-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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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天水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模式,着力推动执法理念转变,将柔性执法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将主动服务、包容审慎监管贯穿执法全过程,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柔性执法新模式,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转变理念,推行柔性执法模式。持续加强执法能力提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剖析典型案例,让执法人员深入理解柔性执法的内涵与价值,熟知柔性执法的适用条件、程序和尺度。利用内部交流平台、工作会议等机会,分享柔性执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引导执法人员从“重处罚”向“重教育、促规范”转变。同时,执法人员时刻牢记“执法为民”宗旨,将柔性执法理念贯穿于每一次执法行动中,做到心中有法、眼中有人、手中有度2024年,全市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64件,其中柔性执法案件809件,占比76.03%,较上年增加15.44个百分点    

完善体系,保障柔性执法实施。一是制定完善“两轻一免”清单。先后2次发布“行政处罚两轻一免”清单,涉及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事项186项,明确界定从轻、减轻、免于处罚的违法行为范围。近三年共办理从轻处罚案件687件,减轻处罚案件784件,免于处罚35件。二是严格规范柔性执法程序。制定详实的柔性执法操作流程,从案件发现、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到后续监督,每个环节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职责和行为规范。特别是在调查取证阶段,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全面、客观收集证据。在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时,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向当事人送达书面决定书,说明理由和依据。三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柔性执法的监督,严格落实省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督促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柔性执法,防止出现执法不公、执法不严、裁量不当等问题。同时,畅通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反映诉求,对违规执法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创新方式,提高柔性执法实效。一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坚持“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的原则,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详细说明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处罚依据,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解答当事人疑问。通过“说理式执法”,有效减少了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发生,2024年市本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数量分别同比下降了66.7%、27.3%。二是深化“服务型执法”。坚持将依法执法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执法过程中主动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帮助和支持。“天水麻辣烫”火爆期间,对500余户麻辣烫相关经营主体和小吃店开展帮扶指导1000余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600余个,受到了企业广泛好评。三是抓实“常态化指导”。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对新开办企业主动开展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培训,帮助其了解市场监管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对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下达行政指导意见书,提出整改建议和期限,跟踪指导、抓实整改。

推行柔性执法以来,执法过程中矛盾纠纷明显减少,企业守法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下一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执法新模式,健全完善柔性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