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领导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县区加强点亮举措的综合配套,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推进,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政企互动的良性工作格局。
二是不断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力度,引导企业逐步认识“点亮”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醒企业关注行业合规水平,关注公众感受和消费诉求,主动防范化解潜在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从细落实“亮证”、“亮照”、“亮规则”,检查督促平台经营者按照《电子商务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信息或其链接标识。在开展“亮照、亮证、亮规则”的同时,指导督促平台集中清理平台内伪造、变造、冒用、过期、未及时变更等情形的无效证照,推动平台持续完善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切实保护消费者和中小经营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