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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专项检查

浏览量: 信息来源:药化监管科 发布日期: 2021-01-1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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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法》、《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确保新上市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安全,近期,天水市市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疾控中心和疫苗接种点开展了疫苗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企业资质管理、疫苗储运设施设备、疫苗储存温度记录、验收储存、疫苗储存冷链控制、疫苗定期检查制度落实、追溯数据上传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10人次,共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18户次,检查市、县疾控中心8家、疫苗接种单位12家,达到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使用单位检查全覆盖。

经查,我市流通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生物批签发、产品检验报告等证明文件、冷链配送运输、收货验收储存以及冷库、冷藏车等冷链设备验证运行均符合相关规定,对检查发现的个别未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等问题责令改正。

下一步,天水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强化对新冠病毒疫苗配送运输、储存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部门协同,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疫苗质量安全的良好机制,做到疫情防控无缝衔接,监督检查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全力保障天水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