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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聚焦零售药店 全力保障和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浏览量: 信息来源:药化监管科 发布日期: 2022-03-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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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天水市市场监管系统紧扣部门职能,在疫情防控前沿哨点零售药店监管工作中,聚焦保质量、保供应、保安全,全力督促零售药店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了零售药店群防群控基层“哨点”作用。

一是统筹药品质量监管和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管理工作的通告》《致全市药品零售经营者疫情防控告知书》《天水市零售药店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序恢复营业防控指引》等疫情防控文件指导等,并结合商务部发布的《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全面明确细化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干什么、怎样干的问题,持续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牢固树立“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思想,充分发挥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牵头作用,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充分认识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全面督导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严防死守,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自2022年3月以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5795人次,累计检查药店3240户次,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零售药店责令整改1家、停业整顿5家。

三是进一步严格购药人员管理。截至3月23日,全市1013家零售药店,除秦州区实行封控区闭环管理暂时关停262家外,其余县区零售药店均正常营业。目前,秦州区41家保供药店,在严格执行“四类药”销售实名登记以及监测预警报告工作制度的同时,还严格执行秦州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规定的查验“四类药”购药人员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的规定。

下一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疫情防控中“哨点”作用,为早日战胜疫情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