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和内涵,更好地发挥市场监管登记管理职责,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大厅窗口组织工作人员多形式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坚持个人通读学。即由个人利用业务闲暇时间先行对《条例》的具体内容进行原原本本、逐章逐条、逐字逐句的通读,以加深对《条例》的进一步学习和理解。
二是注重集体交流学。每天不定时段集中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具体内容、制定过程、立法背景、实施意义、立法思路、立法原则,登记规范、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讲解和交流。
三是抓好对照研讨学。在学好《条例》的同时,与即将废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进行对照和探讨,讨论《条例》与旧法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同时为了强化学习效果,工作人员每人写了学习心得,达到了学以致用、融汇贯通的目的。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市场主体登记的类型和登记原则、登记和备案事项、登记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和准确运用《条例》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大厅窗口在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同时,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加力推行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预约服务、错时错峰办理、上门服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