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至29日,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针对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十六督查组反馈我市零售药店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围绕零售药店经营场所清洁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购药人员防护监测、“四类”药品实名登记销售以及疑似病患的实时报告等方面全面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先后对秦州、麦积、清水、张家川等县区23家零售药店开展检查。通过实景模拟、现场询问以及调阅相关登记记录,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当场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同时,督查组要求各县区局对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结合药品日常监管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全面督促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发挥零售药店“哨点”预警作用,确保今冬明春和春节期间,我市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