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在全省乡镇职能转变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中共天水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国华
(2008年9月4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天水市委、市政府就我市开展乡镇职能转变工作的一些基本做法、取得的成效和认识体会等方面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立足乡镇实际,全面推进乡镇职能转变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的深入进行,不仅使国家、集体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引发了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深刻变革,现行的乡镇管理体制和服务方式已远远适应不了当前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全面提高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构建精干高效、务实便民的乡镇行政体制和工作机制,从2005年以来,我们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研究探索加快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先行试点探索和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5县2区113个乡镇全面开展了乡镇职能转变工作。三年来,通过市、县区和乡镇三级组织上下联动,共同配合,乡镇职能转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新的乡镇运行机制已经正常运转,乡镇职能正在由行政推动型向综合服务型逐步转变。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明确目标任务,定位乡镇职能。根据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新要求和法律赋予乡镇的各项职能,按照建设服务型乡镇的方向,围绕促进乡镇职能由行政推动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全面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这个总目标,把乡镇党委和政府的职能定位为落实国家政策,发展乡镇经济,强化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加强党的建设。
(二)科学设置机构,整合事业站所。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尤其是根据服务“三农”的需要,采取政事分开、整合站所、综合设置的方法,将原来的“七站八所”按照行政、事业两大块设立了“一办两所三中心”。行政机构设立了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乡镇行政日常管理事务;事业机构设立财政农经管理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社会事务和专业技术服务,初步形成了乡镇机构职责清晰、目标明确、统一管理的新格局。
(三)核定领导职数,实行交叉任职。在乡镇领导体制上进行了大胆尝试,实行乡镇领导交叉任职特别是探索二、三类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肩挑”。根据乡镇类别,结合乡镇换届的有关规定,合理确定了乡镇领导职数并实行交叉任职。一、二、三类乡镇分别设领导职数9、8、7名,除一类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分设外,二、三类乡镇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乡镇办、所、中心领导基本上由乡镇副职领导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