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7年度
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决定
(天政发〔2008〕54号 2008年5月6日)
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安排部署,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为了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市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的考核结果,市政府决定:
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经委(国资委、中小企业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社保局、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卫生局、安监局、粮食局、信访局、规划局、风景局、残联为一等奖,人均奖励200元。
市民宗局、司法局、文化局、人口委、审计局、广电局、统计局、物价局、农办、新农村办、执法局、旅游局、法制办、人防办、扶贫办、研究室、地震局、畜牧局、档案局、供销社、招商局、市场建设处、行政审批中心为二等奖,人均奖励150元。
市教育局、体育局、房管局、环保局不予奖励。
希望各部门、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里,都要以“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讨论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编辑:丁刚峰)
二00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