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二次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典型发言
黑龙江省林业厅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政府部门改革管理方式、推进职能转变、提高管理水平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全面落实国家林业局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统筹管理、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逐步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林业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大力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贡献。
一、政务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省林业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巩固、规范和提高”的原则,努力在核心部门里强意识,重点工作中寻突破,关键环节上求创新,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领导重视,摆上日程。我厅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常务副厅长刘亚文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为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水平,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有关工作,提出工作对策,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编制了《省林业厅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省林业厅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和《省林业厅政务工作文件汇编》,印发了《政务公开规章、规定和相关资料汇编》,起草了《省林业厅政务公开目录》,研究制定了《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挂起钩来,奖优罚劣,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突出公开重点。我厅紧紧围绕林业中心工作,始终将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作为重点,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加以深化。按照《黑龙江省推行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厅对全厅行政审批、审核职能逐项进行了核实分析,依法将木材运输证明办理、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核发等12项面向社会的审批、审核职能对全社会公开,并刊登在《黑龙江日报》上,使社会公众对办事程序等一目了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受到好评。与此同时,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编制了《省林业厅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将30项行政许可事项向社会公开,并在厅机关大厅设置15平方米的LED显示屏,将公示内容全天候滚动显示,为群众直观、方便、实用地查询和了解我厅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达到了勤政为民的目的。
四是充分发挥电子网络优势,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建设和完善省林业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网站将病虫害检疫、木材运输、珍稀野生动植物管理等审批项目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提供指南、宣传林业,以此作为我厅面向公众的窗口,实现政务公开、透明、为社会服务的目标。建设林业业务数据库,工作人员足不出户就能方便地查询各类业务数据,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满足了工作需求。
五是强化“窗口”服务,便于群众监督。我厅始终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单位,如林政、病防、野生动植物管理等,都建立和完善了公开办事制度、办事指南等,做出了服务承诺,要求工作人员一律佩戴胸卡、摆放桌牌,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
六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我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林业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审批事项,并利用其他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