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发[2004]12号
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天水市省属下划工业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省属下划各企业:
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天水市省属下划工业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三月一日
天水市省属下划工业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属部分国有工业企业调整下划天水市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根据市委发[2001]49号文件精神,结合企业实际,特提出省属下划工业企业深化改革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实践,加快推进省属下划工业企业的战略重组,培育主导产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改变省属下划工业企业国有产权主体单一的状况,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区域内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总的目标:从2004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拟破产企业的破产重组工作,用2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其它形式的企业改制工作,将处于竞争性行业的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改造成多元参股的股份制企业;小型国有工业企业全部退出国有资本,改造成非国有的公司制企业;职工身份全部置换。
二、改革的原则和范围
(三)改制的原则:
1、企业改制原则上按照市委发[2001]49号文件结合本实施意见进行,坚持“两个置换”,彻底明晰企业产权,彻底置换职工身份。
2、企业改制要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全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优化相结合。
3、企业改制要坚持因企施治,多式并举,依法操作,有序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维护国家、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
4、企业改制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社会稳定。
(四)改革的范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属部分国有工业企业调整下划天水市管理的实施意见》,调整下划的工业企业全部纳入改制范围,包括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厂、驻外机构。集体性质的劳服企业的改革按照市委发[2001]49号文件执行。
三、改革的形式
(五)对已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天水海林中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倾斜扶持,促其尽快做大做强,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实现上市。
(六)对已实施分立改制的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天水风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天水锻压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和实施政策性破产重组的天水天光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产权划转、兼并、吸引外来资本参股经营等多种有效形式,整合优良资产,实现低成本扩张,2004年内组建股份有限公司,逐步培育上市。
(七)对亏损严重,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以及实施剥离分立改制后的存续企业,实施破产重组。重组工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
1、对已列入国家计划内破产的天光集成电路厂、庆华仪器厂和天水长城精密电表厂,要抓紧做好破产重组实施工作,力争2004年内完成。
2、对已列入2003年国家政策性破产新增建议计划的天水长城电器集团公司(包括所属四厂)、天水红山试验机厂和天水星火机床厂要按照有关政策,抓紧做好破产重组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编制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