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发〔2008〕43号
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现将《天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天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步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城联创”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促进健康”和“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民动员,广泛参与,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打造青山、碧水、蓝天、绿地、个性鲜明的西部最佳宜居环境城市,为促进天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二、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力度,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0%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绿地率达到31%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以上;全年的空气污染指数(API)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的70%以上;鼠、蚊、蝇、蟑螂密度有三项指标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之内,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出台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成区无烟草广告;食品安全事故和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彻底改变城市面貌和市民精神风貌,全面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把我市建成西部最佳宜居城市和最佳投资环境城市,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制订爱国卫生工作法规和规章,促进爱国卫生法制化建设,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政府督导,部门协调落实和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爱卫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起爱国卫生宏观协调和组织落实体系。
2、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加强市、县区爱卫办机构建设。市、县区爱卫办配备与其工作相应的编制、人员。
3、按照创卫工作目标及任务,各级政府将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防制、创卫宣传发动和表彰奖励等业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工作需要。
4、制订全市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卫生问题,继续抓好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环境面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宣传与健康教育
1、创卫宣传
(1)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爱我天水,建我家园”、“三讲一树一改”和“我为创卫添光彩”活动。
(2)秦州区、麦积区、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市民文明意识教育。工会、妇联、团委等群众团体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