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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未婚夫的钱给男友花 女子骗钱4万获刑4年
天水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tianshui.gov.cn   时间:08-11-11 10:23:41   来源:兰州晨报

  11月10日,身穿看守所黄马甲的年轻女子吉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押上城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受审。站在被告席上的她张望许久,既未看到父亲为她委托的律师,也不见家人前来旁听,顿时泪眼婆娑。当听到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00元的判决后,吉某放声大哭。

  今年7月的一天,一名神情憔悴的男子来到辖区派出所语无伦次地说,“我媳妇说给我调动工作拿走了4万块,单位说根本没这回事!”男子说着便泣不成声。原来,去年10月,在市某医院当保安的男子潘某与在该院干临时工的26岁女子吉某邂逅。很快,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吉某以准儿媳的身份住进了潘某家。吉某后来在从事药品营销业务时无意中透露出的社会关系网令潘某十分信服,其母也为找到如此能干的儿媳妇深感欣慰。今年3月,吉某以能将“老公”调入另一家医院当正式工为名,从准婆婆手里拿走了4万元的办事费。就在善良的婆家人翘首期盼有能耐的“儿媳”带来好消息的时候,吉某却拿着未婚夫家的这笔血汗钱给其前男友郭某购买了一条金项链,而后又很大方地借给郭某2万元。随后还跟郭某一起飞赴西安度假。其间,当潘某向那家调入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查询时,“根本没这回事”的答复令潘某跌入了深渊。

  潘某报警后,民警跟随潘某在他家中将吉某抓捕归案。检方对吉某涉嫌诈骗罪提起了公诉。收到起诉书的吉某向法院提出需要家人为她委托辩护律师的请求。吉某之父对这个“败家女”走到今天这步田地也是痛心疾首,吉父以“家里条件困难,请不起律师”为由,拒绝了女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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