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行政复议制度 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
——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周年
天水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柴金祥
(2009年10月1日)
《行政复议法》施行十年来,我市各级政府紧紧围绕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效能得到有效发挥,在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日益增强,行政复议各项工作顺利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年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236件,受理225件,不予受理11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113件,占50%;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0件,占22%;通过调解、协调等方式化解行政争议的62件,占28%。化解了大量行政争议,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和信任。
一、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复议是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行政复议工作是直接倾听民声,传达民意的一条重要渠道,通过行政复议,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最大限度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行政复议作为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一项法律制度,具有办理程序简便、解决问题快、运作成本低的特点,可以快捷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避免行政争议演化成社会矛盾,甚至诱发群体性事件,导致社会动荡不安。
(三)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行政复议既是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机制,也是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重要监督机制。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要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这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监督和制约行政权,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从源头上防止或减少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径。
二、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一)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领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要把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执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对不履行法定复议职责,有案不受、违法办案和拒不执行上级复议决定的相关机构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要把畅通复议渠道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近年来,我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一直维持在较低的水平上,这与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不断规范,群众诉求不多有关,另一方面,全市信访数量相对较多,与行政复议数量反差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不够,复议渠道不够畅通。各级行政机关要做好行政复议有关法律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并熟练运用行政复议制度,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营造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各级行政机关要在实践中抓好落实和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行政复议人员要树立“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以周到、严谨、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