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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目前,清水县万元GDP耗能量0.653吨标煤,同比下降4.7%。占市下达清水县万元GDP能耗下降4.7%目标任务的100%。全县烟尘实际排放约195吨;工业粉尘实际排放34吨;二氧化硫排放日均标准0.15mg/m3,年均标准0.06 mg/m3,实际为0.134 mg/m3 ;化学需氧量排放日均标准0.08mg/m3,年均标准0.04 mg/m3,实际为0.005 mg/m3,提前完成了2010年节能减排全年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所做的主要工作:一是抓目标,强化管理责任。二是抓技改,实施节能项目。三是抓整改,淘汰落后设备。四是抓利用,推行循环节能。五是抓减排,加大整治力度。六是抓落实,做好机关及其他行业节能。七是抓治理,促进农村社会可持续发展。八是抓示范园区,调产业结构。九是抓宣传培训,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人心。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的保证了清水县节能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也为全县节能减排的考核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