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天水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市人社局《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天人社发〔2025〕12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职称的人员须在我市的企事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标准文件(《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5〕214号)中规定的申报条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能申报职称。受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
二、申报方式
本次职称申报和评审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和评审信息系统”在线开展。未经市科技局及市人社局同意,个人、用人单位和部门在线下进行职称申报和评审的,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一)账号创建
个人申报账号由用人单位或申报单位负责审核和创建。
(二)申报渠道
职称申报人员通过人事关系所在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三)时间安排
全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申报评审功能开启时间为2025年9月1日0时。个人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9月30日24时。用人单位初核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24时。12月底前完成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书面提交材料
1.申报职称人员推荐函,内容包括基层帮扶工作经历认定、工资档案(复印件)、品德考核情况、推荐意见、公示结果等。
2.《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业绩汇总表》一式2份。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2025年9月30日前,申报人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职称评审”链接进入“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在规定时间内签署申报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电子版佐证材料,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审核推荐。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组织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随报随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部门审核
市科技局对申报人上传的各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发现用人单位推荐材料需要修改完善的,一次性反馈修改意见后及时退回,退回次数不超过3次。审核部门原则上在评委会公布的接收材料截止期限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提交评委会办事机构组织评审。如确属工作需要,审核部门可以要求申报人提供申报材料原件并进行核查。
(四)组织评审
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于2025年12月下旬组织开展职称评审。
(五)公示发证
评审会议结束后,由市科技局在官方网站和线下平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原则上市科技局于12月31日前联合市人社局印发职称资格文件确认取得职称资格人员。用人单位应及时下载打印评审通过人员电子评审表,用印后装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各用人单位(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认真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职称申报工作。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科学统筹用好岗位资源,按照“评聘一致”的原则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推荐工作。对申报“破格晋升”“艰苦单位”等职称评价类别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建议,采取职工大会集体评议,适当延长公示期和扩大公示范围等方式,确保推荐对象的业绩条件真实有效,能力素质群众认可。
(二)严格履行评审程序
各级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组织开展资格审核工作。用人单位(申报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条件,客观全面地审核申报人员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等佐证材料。
(三)持续加强纪律监督
各级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切实维护组织评审、评议推荐以及评审的公平性、独立性和权威性,发现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直接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对用人单位出现的作风不实、工作不细、履行工作责任不到位等情况要及时加以纠正,对包庇纵容申报人弄虚作假,甚至将本单位账号用于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的,要追究用人单位及经办人责任。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时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材料报送地点:
市科技局(天水市金家庄政务中心2号楼602室)
联系电话:8213570
市纪委监委派驻宣传部纪检组电话:8520520
附件:
1.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docx
2.
附件2:空岗证明.doc
3.
附件3:申报职称任职资格业绩汇总表.xlsx
天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