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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甘肃省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2-30 11:05
信息来源: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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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科社函〔2020〕215号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各相关第三方检测机构及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中关于“国家加强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开展人类遗传资源调查”的要求,科技部于2020年首次启动了全国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普查摸底我国各地区人类遗传资源情况,了解和调研我国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以及管理等方面的总体情况。此次调查工作由科技部委托各省区市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开展,我省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由省科技厅具体负责,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具体承担调查工作。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1.全面调查我省有关法人单位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的基本情况

  2.涉及重要遗传家系、特定地区人群、罕见病和大队列研究等特殊人类遗传资源的具体情况。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1.调查对象:我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企业等法人单位。

  2.调查范围:2017-2020年我省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活动以及管理情况。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三、调查方式

  各法人单位登录“人类遗传资源调查信息填报系统”(http://222.171.203.214:8181)填报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基本情况调查表,账号由各法人单位自行注册。

  四、调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人类遗传资源调查工作,充分认识人类遗传资源是一种战略资源,跟国家安全密切相关,各单位要确保上报数据真实有效。数据上报后,省科技厅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上报数据进行论证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开展核查和实地调查。

  2.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信息数据。“人类遗传资源调查信息填报系统”上报数据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数据,提交后请及时电话反馈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系统关闭后将无法再行填报。

  3.省内各市州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请市州科技局通知并督促填报。

  五、联系方式

  甘肃省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蒲彦君 0931-8638523  13893381121

  王  睿:0931-8732890  13109439320

  甘肃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康  鹏 0931-8882073

 

甘肃省科技厅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