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五部门联合认定西北矿冶研究院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这是我省认定的首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认定国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发挥外资对优化服务贸易结构的积极作用,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我国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在全国原21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2017年和2018年先后联合印发了《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为做好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制订了《甘肃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适时启动了认定工作。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相关政策的社会知晓度,推动全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促进技术先进型服务的企业良性发展,增强我省服务业的综合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