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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创新体系 积极推动甘肃省新型研发机构有序发展

发布日期: 2019-10-14 10:54
信息来源: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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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省科技厅组织认定兰州大学白银产业技术研究院等11家单位为甘肃省第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酒泉奥凯种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为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对象。

  近年来,一种在属性、机制和功能上不同于传统科研机构的称之为新型研发机构已经成为地方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2018年,新型研发机构被首度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8年10月,我省出台《关于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直通机制的实施意见》,支持在高校院所、企业建立新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即新型研发机构。

  我省首批新型研发机构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成科研、孵化、融资等功能,在共享创新资源、加速成果转化方面成效显著。一是构建了政府、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的制度性通道。我省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的初衷是缓解技术供需矛盾,解决全省区域创新资源分布不均、高校院所科技供给能力不足、企业群体研发能力较弱等问题,即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将高校院所的科技创新能力进行跨区域、跨组织边界的投射,以实现创新供给的重新布局和释放。在性质上,有事业单位、有企业;在主体上,有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资机构;在功能上,更加多元化和集成化。二是具备了技术研发、科技孵化、引才聚才和成果转化四种能力。新型研发机构紧紧围绕全省十大生态产业,以科技成果转化为目的,以开展产业技术研发为核心功能,兼具应用基础研究、成果二次开发、技术转移转化、企业孵化育成、产业投融资、高端人才集聚培养等功能。三是形成了更加灵活的管理运行和用人机制。新型研发机构为创新要素整合提供了一个混合制度空间,支持科学家的创业行为,具有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等特点。四是明确了功能定位和业务发展主攻方向。新型研发机构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政策引导保障,注重激励约束并举,调动社会各方参与,进一步优化科研力量布局,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19〕313号),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我省十大生态产业,加快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一是出台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依据科技部《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借鉴有关省市先进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我省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年底前再认定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突出东西部合作,重点吸引长三角地区等省外优质资源到甘肃设立新型研发机构。二是加大对新型研发机构的培育和支持。以政策宣讲、专题辅导、参观见学等方式对有发展优势的培育对象及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新型研发机构核心特征、认定条件、具体职能,提高新型研发机构申请推荐质量。三是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分类评价体系。依托第三方机构对新型研发机构进行考核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贡献,注重发挥用户评价作用,采取评级的方式开展,既保证评价的公开公正,也尊重科技创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在评价考核上保持一定的弹性。四是促进新型研发机构与其他创新主体的协调发展。鼓励新型研发机构的开放合作行为,尤其是与本地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投资机构、孵化器的合作。通过合作帮助新型研发机构有效嵌入本地创新网络,同时也在嵌入的过程中,找到自身的位置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