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kxjsj/2023-00022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10-14

2021年度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是根据天市编办〔1997〕41号和天市编办〔2006〕48号批复组建的副县级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市科技局。主要职责是为全市中小企业服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总编制35名。设有综合部、开发部、培训部、信息部、科技企业孵化服务部5个科级部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细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表八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细见附件),本单位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支出,故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505.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减少18.41万元,减少了3.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申报减少的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50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91万元,占100%。无年初结转和结余。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505.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41万元,减少了3.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申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94.11万元,占97.67%,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5.31万元,减少了1.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1.80万元,占2.33%,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3.10万元,减少111.0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申报减少的原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5.91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8.41万元,减少3.6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申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91万元,与上年减少18.41万元,减少了3.6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05.91万元,与上年减少18.41万元,减少3.63%;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申报减少的原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3.73万元,支出决算为40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16万元,支出决算为48.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上调,养老保险上缴金额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上调,医保上缴金额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9.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上调,公积金上缴金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4.11万元,人员经费461.52万元,较上年减少10.95万元,减少2.37%,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32.59万元,较上年增加5.64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是办公地址搬迁增加了单位集中供热取暖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预算2万元,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因公出国(境)0人次0组团,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2021年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学习、培训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2021年预算2万元,决算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天水市知识产权局机构合并时,主管局(天水市科学技术局)将其名下的一辆公务车经市财政局同意调拨给我中心,现中心公务用车实有2辆,致使我中心公务车保险费和用车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发生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2021年度本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资产总额为30.28万元,实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没有。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管理相关要求,我中心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自查评价。

(二)绩效自评结果

自查综述: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完善制度、严格目标审核、组织中期监控、完善指标体系等方面保证评价工作质量。能够按照批复的目标组织实施,措施得力,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管理程序规范,资金使用合规,完成了年度的预期目标,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达到了预期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决算公开报表.xls

     2021年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