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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3-12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市委字(1997)6号文批复和天政纪(1997)6号纪要精神和组建的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是促进全市科技发展、为企业诊断、咨询、信息、培训等技术服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是根据天市编办〔1997〕41号和天市编办〔2006〕48号批复组建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市科技局,业务上接受省科技厅指导。核定编制35 名,实有34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413.60万元,比2020年408.80万,增加4.8万元,增加1.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13.60万元,比2020年408.80万元,增加4.8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413.60万元,比2020年408.80万,增加4.8万元,增加1.16%。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413.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23万元,公用经费39.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8万元,增加1.16%。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21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 313.7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1.67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9.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二)培训费

培训费 2.4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2 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6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2020年年末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固定资产总计为39.82万元,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240件,价值4.19万元;

(2)通用设备情况181件,价值33.79万元;(含汽车2辆)

(3)专用设备19件,价值1.84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健全绩效指标体系,按有关规定公开绩效目标。二是扎实开展绩效监控,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方法,按要求认真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三是强化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及重点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编制以后年度预算的依据。

2021年预算编制我单位继续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信息公开等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预算绩效目标的上报按照编制绩效目标,报送绩效目标,审核绩效目标的程序,进行了严格的绩效目标自评和审核。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