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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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3-12
天水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天水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市科学技术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市级各类年度科技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国列、省列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全市引进国外专家人才和智力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共有内设科室8个,分别是办公室、发展规划科、高新技术科、农村科技科、社会发展科技科、政策法规科、技术市场科、外国专家科。核定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机关后勤编制3名),甘肃省2020年定向选调录用分配2人,实有26人。
现有局属单位有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副县级)、天水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正科级)。
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是根据天市编办〔1997〕41号和天市编办〔2006〕48号批复组建的全额拨款副县级事业单位,隶属市科技局,业务上接受省科技厅指导。工作主要职责是为全市中小企业服务。
天水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是2012年8月6日按照《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天水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批复》(天机编办发〔2012〕102号)成立的单位,隶属天水市科学技术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负责 天水高新技术创业园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开展招商引资,孵育科技企业;为科技企业生产、经营、研发等提供服务。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 2430.98 万元,比2020年928.06 万元增加 1502.92万元,增长16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430.98 万元,比2020年928.06 万元增加1502.92 万元,增加的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增加天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化1500万元,众创空间奖励资金7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 2430.98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502.92 万元,增长162 %。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 840.98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0.06 万元,公用经费 100.92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67.08 万元,下降0.74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减少。退休四人,调离两人。②按照2020年支出情况,对2021年预算收入进行调整。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 15900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5700万元,增加天水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1500万元,众创空间奖励资金7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科学技术支出 2223.41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5.93 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45.0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6.63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万元),与2020年持平。局机关和天水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未配备公务用车,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保留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均为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费用。
(二)培训费
培训费 6.73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 1.18 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会议费
会议费2万元,比2020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 17.27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2.87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市科技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23.92 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局机关 9.4 万元,天水市生产力促进中心12.67 万元,天水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1.8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部门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严格按照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相关要求配置、使用、处置等本单位固定资产,无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或处置国有资产取得的收益,严格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管理。
1、2020年末天水市科技局资产固定资产总计51.52 万元,占有情况为:
(1)专用设备5件,价值0.85 万元
(2)家具、用具、装具277件,价值 16.05 万元;
(3)通用设备情况112件,价值 22.17 万元;
(4)无形资产(软件系统),价值 12.45 万元。
2、2019年年末天水生产力促进中心固定资产总计为39.82万元,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240件,价值4.19万元;
(2)通用设备情况181件,价值33.79万元;(含汽车2辆)
(3)专用设备19件,价值1.84万元。
3、2019年年末天水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固定资产总计为3.56万元,占有情况为:
(1)家具、用具、装具11件,价值1.79万元;
(2)通用设备情况15件,价值1.77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对我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我单位科技服务能力建设费20万元,项目自评为优秀。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天水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总).xls
2.科技成果转化.xls、
科技服务能力建设费.xls、
众创空间奖励资金.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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