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天水市科学技术局制定印发了《天水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市科技特派员队伍,鼓励科技人员下乡创新创业,开展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帮扶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科技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办法》分为总则、管理机构与职能、职责任务、选派与管理、考核评价、组织保障、附则7章,26条。
主要特点有:
1.《办法》参考甘肃省科技厅、兰州市和武威市等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及国家“三区”科技人才的成功做法,明确提出给予市级科技特派员每人一次性补助经费2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技术服务、交通费、人身保险及培训等。这一创新举措从根本上解决了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技术服务、没有基本经费保障的问题,对于破解科技特派员工作中遇到的瓶颈制约、激发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的工作热情有着重要意义,将进一步推动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高质量发展。
2.《办法》明确了市级科技特派员的职责任务。一是开展技术攻关活动。针对服务对象技术需求,帮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促进企业和农户技术进步,支撑农村富民产业发展。二是开展技术推广活动。精准对接农村产业发展需求,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科技成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特色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提升农产品附加值。结合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开展技术服务、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四是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推动建立微观领域“利益共同体”,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等多种形式,领办、创办、协办科技型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研发服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五是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根据农村产业现状、特点和技术需求,通过多种形式,培养技术带头人。
3.《办法》提出了市级科技特派员五项工作制度。一是公开承诺制度。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应主动公开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称服务内容和联系方式),承诺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等,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张贴,主动接受监督。二是工作纪实制度。科技特派员应及时记录工作台账,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服务对象和派出单位报告工作成效,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工作备案制度。科技特派员可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基层服务时间,并向派出单位报告并备案。四是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科技特派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派出单位、服务对象报告,并由派出单位向天水市科技局报备。五是廉洁自律制度。科技特派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树立务实为民、清正廉洁良好形象。
4.另外,《办法》对市级科技特派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履职情况、服务绩效、创新创业成果、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派出单位根据天水市科技特派员日常工作情况和取得成效,会同服务对象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并报市科技局,综合审定后,确定年度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将作为承担科技计划项目、连续选派及每2年对科技特派员进行一次表彰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