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财资〔2018〕137号
省直各部门,各市(州)财政局、科技局、国资监管部门,兰州新区财政局,各省属企业:
现将财政部 科技部 国资委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2018〕54号)转发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7日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 国资委关于扩大《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实施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