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发〔2013〕24号
为全面贯彻全国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切实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促进天水转型跨越发展,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甘发〔201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是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强大引擎。推进科技创新是顺应形势发展、实施创新推动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是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支撑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打造全国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城市、国家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国家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载体,加快推进创新型天水建设,整体科技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明显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当前,我市正处在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科技发展既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蓬勃兴起,区域科技竞争与合作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在区域经济竞争中的驱动作用更加突出。另一方面,我市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主要表现在科技服务体系不健全,企业主体地位不够突出,科技创新载体建设滞后,产学研用结合不紧密,科技成果转化不够快,高层次科技人才匮乏等,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科技创新的瓶颈因素,迫切需要通过建设具有天水特色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要深刻认识加快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创新驱动取向,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突出企业主体、协同创新,强化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坚持改革开放、合作共赢,积极开发应用高新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努力形成新的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为推动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起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形成科技创新资源的市场配置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创新主体的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发展总体水平进入关中—天水经济区前列,将我市建设成为关中—天水经济区的重要科技创新示范基地,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行列。
具体指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市、县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2.0%、1.8%;年专利申请数达到500件以上;年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增长10%;年新增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300个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0家以上。
“十二五”期间的具体指标: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市、县财政科技投入占本级财政支出的比重分别达到2.0%、1.2%;年专利申请数达到400件以上;年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增长10%;年新增新产品、新品种、新技术300个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0家以上;天水市进入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行列。
(二)重点任务
——实施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工程。按照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建立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强有力的支撑作用,力争进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列。
——实施国家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工程。力争把天水国家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成国内先进、创新能力居西北前列的制造中心和国内重要的先进制造产业基地。
——实施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程。着力推进航天种业、果品、蔬菜、畜牧、农产品加工等五大主导产业发展,将天水农业科技园区建成集“技术创新、科技示范、产业孵化、培训交流、辐射带动和旅游观光”为一体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实施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工程。按照“城市带动农村、农村服务城市、城乡统筹发展、打造宜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思路,整合自身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凝聚合力,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中凝练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力争进入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
——实施科技创新创业园工程。力争将天水科技创新创业园建设成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实施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培育发展50个产学研相结合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发展15个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大力发展和扶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和完善一批支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的重点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实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基地示范工程。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每年取得200项以上的创新成果,建立以秦州食用菌、芦笋、中药材为主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武山设施蔬菜为主的蔬菜产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麦积花牛苹果、葡萄产业为主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甘谷大葱、辣椒产业为主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秦安桃、花椒产业为主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清水猪、鸡产业为主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以张家川牛、羊产业为主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等七大基地,同时建立高新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示范。
——实施专利战略推进工程。建立鼓励发明创造的长效机制,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完善专利服务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和管理水平。
——实施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工程。培育发展300家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拥有自主品牌的民营科技企业,带动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提升发展。
——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建设工程。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进、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创新研发团队,壮大全市科技创新人才队伍。
三、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研发创新体制机制
(三)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发挥企业在创新目标、资源配置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培育企业自主创新的内生动力,建立健全企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工程。紧紧围绕我市主导产业,组织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专项(电气传动、数控机床、制管设备、电工电器、集成封装、风力发电、航天育种、抗锈育种、特色果品、设施蔬菜、畜牧养殖、林木选育),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品,培育一批有影响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现代装备制造企业,力争在数控机床及数控机械设备、智能电器及控制系统、微电子、新材料、小麦抗条锈病育种、航天育种、果品、畜牧、蔬菜标准化及无公害生产、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取得一批重要创新成果,提高优势行业的竞争力。
(五)加强科技交流合作。深入开展院地院企科技合作,在与国内一流科研机构广泛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国际科技合作领域。对企业与科研院所正式签定协议联合开展的技术合作、引进成果项目,一经审核,给予立项扶持与补助。对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的产学研联合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专家评审认定后,给予立项支持,并优先向国家和省上推荐。继续对每个通过国家级和省级认定授牌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给予扶持奖励,对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型企业,进行一次性奖励。对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引进中急需的紧缺人才,在聘任期由用人单位发放一定的岗位补贴。
(六)加强国家先进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在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等行业形成一批产业规模、创新能力居西北前列的制造中心和国内重要的产业基地,打造国内资源共享、合作研发、协作推广一体化的科技创新平台,把天水市建设成为关中—天水经济区重要的科技创新示范基地和航天育种示范基地。
(七)培植壮大民营科技企业。积极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引导和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民营科技企业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民营科技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民营科技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产生各项费用的财务税收事宜,按国家有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规定办理。民营科技企业在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土地上进行科研、生产性项目建设,其应缴纳的土地配套费,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部分减免。“十二五”期间,争取全市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到 22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0家以上。
(八)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各级科技、税务、统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科技政策落实工作,重点抓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将企业落实科技政策情况作为给资金、评先进、挂牌子的前提条件,与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挂钩,与申报认定市级以上研发机构挂钩,与申报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挂钩。
四、加强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
(九)加强农业科技机制创新。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大力推广农业专家大院、农村科技合作组织等新型农村科技服务模式,开展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加大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的集成转移和扩散,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每两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进行一次奖励,激励和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培育发展7 个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每年引进试验新品种60个、示范推广10个,引进新技术20项、示范推广6项。
(十)加强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通过“创新、聚集、示范、辐射”,把园区建设成为农业科技集成示范中心、农业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农业技术培训推广平台和循环农业示范窗口,带动和促进区域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园区建设,将科技基地和园区建设成为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载体,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
(十一)发挥科技对改善民生的促进作用。加快民生科技发展,大力提升民生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能力,加快推进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推广应用一批先进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建立一批民生科技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培育发展一批民生科技新兴产业,大幅度提升科技服务民生的能力。
五、构筑科技创新人才体系
(十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大力实施领军人才工程、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创业扶持行动、工业强市战略人才促进工程、新农村建设人才保障工程等十大人才工程,依托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和合作项目,培养造就一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基础保障,围绕人才创新创业,着力打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吸引更多的人才到天水发展、更多的创新成果到天水转化;广泛开展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切实加强政府与人才互动,加快人才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区、开发区创新人才引进和服务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厚的科研条件,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或资助。
(十三)推动科普事业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加强对科学技术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养。加强科普场所建设与管理,改变科普场馆缺乏的现状。鼓励全社会参与科普活动,活跃科普创作,在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中建设一支科普工作志愿者队伍,推动科普工作深入开展。
六、不断优化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十四)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孵化器建设(新、改、扩建)过程中涉及市属权限内的有关规费,可视其建筑使用性质,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加快建设科技项目、科技成果、大型仪器、科技专家、自然资源、科技文献、专利信息、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等数据库,建立“科技项目库、专家人才库、科研仪器设备库、科技信息库”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和咨询服务系统,实现技术、人才、科研设备、科技信息等资源全方位共享,全面提升全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市级科技计划优先安排孵化器企业和基地示范企业的设计、测试、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并优先向国家和省上推荐,重点扶持建设1处国家级高新技术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
(十五)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经费投入力度,强化对重大专利技术项目实施的资金引导,对本市企业、单位及个人获得受理的重大发明专利和涉外专利提高专利申请补助资金。加强知识产权普法教育,加快对知识产权专门人才的培养,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打击专利侵权行为,保护创新者、研发者和攻关者的利益。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积极参与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和保护。鼓励发展专利中介服务机构,为专利的申请、实施和产业化以及对外交流提供服务,力争每年专利申请量达到500项以上。
(十六)建立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新型科技金融组织,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科技担保、科技贷款保险等科技金融业务活动。大力吸引金融和担保机构、企业财团来我市投资,引导社会资金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鼓励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融资服务,建立和完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自主创新的投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投资机制,初步建成政府、银行、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四位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七、着力营造科技创新良好氛围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认真研究重大问题,制定落实政策措施,推动科技创新工程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科技创新工作,完善县区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加快健全以科技进步与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要求,谋划思路举措,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十八)加大科技投入。不断健全完善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对科技创新投入的引导作用,市、县区财政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企业要确保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比例,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开发经费必须达到当年销售收入的5%以上,其他企业达到3%以上。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所获得的减免和补助,必须全部用于技术创新的再投入。
(十九)弘扬创新文化。加强对典型创新人才、重大科技成果、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和表彰奖励力度,大力弘扬创新精神,增强创新意识,促进创新发展,不断为创新文化建设注入新内涵、增添新动力,力争将我市建设成为创新氛围浓厚、创新环境优良、创新实践活跃、创新经济发达的创新型城市。
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