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区科技局多措并举,聚焦科技创新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加强科技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激励创新、宽容失败、诚实守信”的良好创新生态。
一是建立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结合科技项目管理,建立覆盖科研活动全过程的信用记录制度。为参与科技活动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建立统一的“科技信用档案”,并把信用记录将作为项目立项、经费拨付、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实现对守信者的正向激励和对失信者的有效约束。
二是明确科研失信行为边界。清晰界定抄袭剽窃、伪造数据、弄虚作假、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不当评价等各类科研失信行为,明确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调查核实程序和惩戒措施,让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清楚知晓行为底线,自觉维护科研诚信。
三是强化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推动科技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壁垒,形成监管合力。对信用良好的主体,在项目申报、经费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优先机会;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据相关规定制度,开展问责,提高失信成本。
四是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秉持“惩教结合”原则,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的条件、标准和程序,鼓励失信主体通过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重塑良好形象。这种举措既体现了监管的“力度”,也展现了服务的“温度”。
五是营造崇尚诚信的文化氛围。组织开展科技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科研人员、科技企业、高校院所自觉遵守科研道德,坚守学术诚信。加大对优秀科研团队和诚信典型的宣传力度,曝光典型失信案例,发挥警示作用,推动形成“人人讲诚信、事事守信用”的良好风尚,为科技创新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加强科技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区科技局将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协同监管,不断提升科技治理能力和水平,让诚信成为科技创新的“通行证”,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技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