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诚信体系建设以来,麦积区科技局立足工作实际,将科研诚信管理纳入科技项目申报、实施及结题验收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对相关责任主体在参与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中践行承诺、履行义务、奉行准则的行为程度进行客观记录、公正评价,并据此进行相关管理和决策,其评价结论作为相关责任主体能否持续参与各级科技计划的重要依据,持续规范和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科研项目管理体系。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在今年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前期开展科技创新管理,要求申报企业在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时,同步提交《科研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项目效益等作出承诺和保证。
二是规范企业培育管理体系。在申报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型企业、入库培育科技型企业等工作中,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带领班子成员、股室负责人深入全区15家科技型企业开展营商环境宣传,逐一进行现场考察,填报企业调查问卷61份,面对面询问解决企业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要求通过诚信中国评价,对存在数字不真实、征信环保等有问题企业的取消申报培育资格,持续提升企业诚信意识与信用水平。
三是建立科研成果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做好科研成果监管,从源头杜绝学术造假问题,全区科技成果实现全网登记管理,对项目申报、实施及结题验收材料中相关数据进行检测,对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编报虚假预算或项目材料的情况及时发现并予以驳回,全区大分部科技成果得到了企业的自我转化,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科研诚信管理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区科技局将持续推进科研领域信用建设,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主体的诚信意识与信用水平,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科技创新环境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