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技厅、省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同意安宁区等6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的通知》(甘科区〔2020〕3号),我市秦安县荣获省级创新型县试点建设单位,也是我市继秦州区后第二个获得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的试点县,本次共6个县(区)获批。
开展创新型县(市、区)试点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通知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县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强化科技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对接。
自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县区开展国家和省级创新型县(区)试点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方案》和《指引》要求,指导各县区重点围绕创新型县(区)在科技支撑引领作用突出、创新创业氛围良好、生态环境优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等方面做细做实,不断完善创新型县(区)建设监测评价机制,结合区域创新发展实际和特点,积极营造县区创新发展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省级创新型县区试点单位在全市各县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示范和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