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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中小学教学视导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
2024-12-17 阅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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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教研支撑作用,推动全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实施方案》和《甘肃省基础教育教研改革“六大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学实际,特制订《甘肃省中小学教学视导实施方案》。 二、《方案》实施形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根据学年教学视导计划安排本单位教学视导工作,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机构可联合视导或独立视导,可选择校园巡视、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访谈、参与活动、现场反馈等形式进行,具体实施可参照文件中的《甘肃省中小学教学视导流程图》。 三、《方案》主要任务 通过中小学教学视导工作,深入了解中小学教学实际情况,全面了解当地基础教育发展现状,为学校提升治理水平、优化教育教学管理、打造办学特色、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和建议。视导内容包括课程方案实施、“五项管理”落实、教学过程管理、教师备课和作业设计、课堂教学实施、课后服务管理、开展教学研究等七个方面,充分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校课程实施、课堂教学、校本教研、“双减”落实、课后服务等工作情况,督促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指导学校立足实际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课堂教学提质增效、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发展提供专业支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 四、《方案》实施主体 中小学教学视导的实施人员包括: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业务处(科、股)室工作人员;各级教研部门专兼职教研员;中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务和教科研处室工作人员。 五、《方案》实施保障 《方案》要求各地要把教学视导作为提升办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抓实抓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视导机制、完善教研体系、建立帮扶制度、加强专业引领、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结果导向等七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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