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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三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 2021-12-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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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三十三

整改目标:督促企业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规范开展固化飞灰监测工作。

整改时限:202012月底前

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

整改情况:目前,中节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份开始对进入填埋场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每批次(一月一次)进行监测,待检测结果合格后将飞灰运至填埋场进行填埋。为掌握了解重金属含量,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现对每天委托飞灰处置单位江苏乐儿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1213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共5天。

受理部门: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8-3382598

联系地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楼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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