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

第1期(总第 17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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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天水市人民政府

主  编: 黎映广

副 主 编 : 温宗茂 马腾飞 成沿锋

责任编辑: 常鹏斌 马 晶 王 慧

地  址: 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邮  编: 7410000

电  话: 0938-8212269

网  址: http://www.tianshui.gov.cn

出刊日期: 2023年2月20日

承  印: 天水日报博通彩印有限公司

准印证号: (甘)LK0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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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2〕84号)

发布日期: 2023-02-20 09: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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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办发〔2022〕84号 2022年12月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科学绿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9 号) 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2]111 号)精神科学推进我市国土绿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深入推

行林长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系统化治理。科学生态节俭开展国土绿化,促进城乡绿化扩量提质增效,有效提升森林草原碳汇能力,加快构建“一带三廊四区多点”的林草生态安全屏障(渭河干流多功能林草生态保护带,葫芦河、藉河、牛头河林草发展保护廊道,渭北黄士丘陵沟教生态修复区、西秦岭水土流失治理区、关山水源涵养区和秦岭南坡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地、林业草原发展特色示范区、示范点)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天水提供有力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尊重自然。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行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狠抓林草资源管护,培育近自然的健康森林,着力提升林草资源综合效益。

--坚持规划引领,城乡统筹。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以提升林草碳汇能力为重点,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系统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形成符合需求的城乡一体化绿化格局。

--坚持因地制宜,节俭造林。根据不同地域气候特点及生态环境状况,严格按照不同树种、草种特性,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注重工程质量,科学、务实、节俭开展国土绿化。

二、重点任务

(一)精心编制国土绿化实施方案。结合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国土“三调”数据、森林资源“一张图”等成果,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全市国土绿化规划范围和目标任务,编制国土绿化年度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国土绿化工作。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做到城市与乡村绿化有机衔接,增强城乡绿化的系统性、协同性。城市绿化以绿化、美化、香化、彩化和打造精品景观为目标,全力实施中心城区、县城绿化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和宜居水平。乡村绿化要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结合乡村建设行动,实施主镇区绿化和村庄绿化提升,依法实施水系、道路绿化,建成连接城乡的绿道网络,提高乡村绿化美化水平,助力建成一批高质量的美丽乡村,推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列在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二)科学确定绿化规模和强度。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以水定绿,宜绿则绿、宜荒则荒,合理确定绿化规模和强度,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年降水量 400 毫米以下区域(武山县、甘谷县、秦安县北部部分乡镇),坚持以节水为导向,大力推广节水保水造林技术,推广低密度造林育林,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在造林绿化过程中严防破坏原生植被,导致水土流失。年降水量 400 毫米及以上区域,坚持以雨养为导向,积极推广应用雨养保水保土技术,营造混交林,优化林分结构,提升林草生态系统稳定性。(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三)合理安排绿化用地。各县区要根据国土“三调”数据和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成果,综合考虑土地利用结构、土地适应性等因素,科学划定绿化用地。要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和受损山体、受损弃置地、废弃工厂矿山、退化林地草地、交通干道沿线、水系沿岸、村镇等区域为主安排绿化用地,推进绿化任务落地上图精细化管理。城市绿化要结合城市更新,高质量实施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附属绿地等绿化美化,增加城市绿量。严禁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和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四)科学实施重点区域植被恢复项目。根据全市“一带三廊四区多点”林草规划布局,在渭河干流多功能林草生态保护带以绿化美化和生态修复为主,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提升林分质量,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生态治理,控制水土流失。在葫芦河、藉河、牛头河林草发展保护廊道,加大沿河流域困难地造林力度,在浅山地区营造生态防护林,沿河两岸栽植行道树、护岸林,保护河流湿地环境。在渭北黄土丘陵沟壑生态修复区、西秦岭水土流失治理区、关山水源涵养区和秦岭南坡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广泛营造混交林,积极开展封山育林、草原禁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改造,提升林分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在各类自然保护地、林业草原发展特色示范区、示范点等区域,全面开展造林、种草技术研究和推广,探索应用新技术开展造林绿化建设林草生态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有序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加快推进国储林项目规划论证等前期工作,力争将全市两区五县全部纳入国家国储林建设规划范围,推进国储林项目尽早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水务局、农发行天水市分行)

(五)规范开展绿化设计施工。认真落实国家林草局《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试行)》,进步加强中央预算内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等国土绿化项目的作业设计管理,组织进行可研论证和集中评审,严格按照批复作业设计进行施工,推进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城乡重要区域绿化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可研论证。项目主管单位要加强造林技术服务指导,强化造林绿化施工管理,实行科学栽植,精细管护,不断提高造林成活率。切实抓好造林绿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依据《甘肃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优先选择适宜当地生长的乡土树种、草种、花种,根据绿化区域自然地理气候条件、植被生长发育规律、生活生产需要等进行合理绿化,加大优良乡土树种草种在绿化中的占比,对引进的树种、草种、花种要经过驯化试验后逐步推广。城市绿化要兼顾功能性和景观性,选择适宜造景、绿化美化香化效果明显的树种、草种、花种,增强观赏性。乡镇、村组及居民小区绿化要突出选用美化、净化功能较强的树种草种,努力提升人居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七)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坚持实行退耕还林工程政府负责制,有序实施封育、补植补造、抚育管护等措施,促进林分结构调整,持续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对已退耕还林的地块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林地资源管理范围,并做好不动产变更登记和颁证工作,维护退耕农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当前退耕还林建设成效,尊重群众意愿,积极谋划产业布局,适度发展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提高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乡村振兴局)

(八)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建设。坚持科学节俭开展城乡绿化,加强城乡绿化的系统性、协同性。构建连接城乡的绿道网络和林荫体系,加大城乡公共绿地和公园建设力度,推进建设公园绿地服务圈。提升城乡绿地率和绿地生态功能,满足人民休闲游憩、观光旅游、体育健身需求。合理利用国有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康养等项目,提高林草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壮大基层林场经济实力,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林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

(九)巩固提升绿化质量和成效。加强新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项目的监管力度,建立完善管护和投入长效机制,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成林率。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规范、可持续开展森林经营活动。不断优化森林结构和功能,加大退化林(草)生态修复力度,提高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质量,增加林草碳汇能力。(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畜牧局)

(十)依法依规做好林草资源管护。严格林地草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滥砍乱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占林地草地等违法行为,严禁野外违规用火。加强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力度,实行挂牌保护。加大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力度,重点防治侧柏叶枯病、松针蚧等病害和草原鼠兔等林草有害生物,积极落实预防措施,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和防灭火队伍建设,严格农田烧秸秆、烧荒等野外用火管控,切实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城市绿地日常管护,对侵占绿地、擅自改变绿地性质等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和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十一)科学评价国土绿化成效。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对国土绿化任务及成果实行精细化管理,绿化任务和成果要压实到具体山头地块、图斑及数据库。对国家重点工程任务,要在项目申报、作业设计编制、施工、检查和验收等方面实行全程监管。充分运用自然资源调查、林草资源监测及年度更新成果,全面监测林草资源状况变化,实施动态管理,提升国土绿化状况监测信息化、精准化水平。制定国土绿化成效评价办法,合理设定评价指标,科学评价国土绿化成效。(责任单位:市林草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科学绿化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以林长制统领国土绿化全局,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原则,压实县区、乡镇政府科学绿化主体责任,明确相关部门目标任务和落实措施。各级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等作用,强化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全市科学绿化任务安排,综合工作实际,切实加大林草专项资金统筹力度,市、县区财政每年列支一定数量财政资金支持国土绿化,建立稳定可靠的资金保障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多建多补、贷款贴息等方式,逐步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林草业发展途径,采用市场化、公司化、专业化运作模式,引导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多方资金投入国土绿化。

(三)强化科技支撑。依托省内、市内农林院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开展抗旱造林、优质种苗繁育等关键技术攻关,为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提供技术支撑。强化林草科技推广服务,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高效造林绿化技术,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优先选用乡土树种容器苗造林绿化。在造林过程中,运用全膜覆盖、及时浇水、施用保水剂和生根粉、叶面喷施营养剂等技术措施,提高造林成活率,确保造林绿化质量。

(四)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宣传,普及科学绿化理念和知识,增强全民绿化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和护林责任意识,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让植绿、爱绿、护绿成为公众自觉行为。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倡导节俭、务实绿化风气,营造科学绿化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考评。加强国土绿化项目建设的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开展技术指导,严把造林绿化技术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全面落实国土绿化督查考评制度,依据年度国土绿化实施方案,将县区及责任单位国土绿化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管理,促进任务落实。对国土绿化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力、造林绿化进展缓慢、质量不合格的县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推进国土绿化工作深入开展。

主办单位: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 741000    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民主西路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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