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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任〔2020〕11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赵明挂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9-10 信息来源: 天水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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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赵明挂职工作的通知

天政任〔2020〕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赵  明挂职期间任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挂职时间为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