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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办发〔2024〕51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培育壮大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12-20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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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天水市培育壮大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 10 日

天水市培育壮大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壮大“三高”(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培育实体经济发展新动能,积聚创新发展新优势,为“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推动老工业基地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培育壮大高技术高成长性高附加值企业行动方案(2024-2026年)》(甘政办发〔2024〕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强科技”行动,到2026年力争全市培育“三高”企业23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80家,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达到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430家;“三高”企业有内部研发机构占比达到60%左右,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占比超过35%;新建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3个以上,全市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比重超过80%;“三高”企业成为引领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中坚力量。

二、培育流程

(一)建立全市“三高”企业培育库。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行业骨干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为主要培育对象,主要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8000万元的高新技术企业筛选入库,其他企业每年动态培育。入库企业原则上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000万元以上;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于9%以上或年度纳税总额超过400万元;

3.上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二)推荐认定省级“三高”企业。入库市级“三高”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满足省级“三高”企业遴选标准的,按照省级有关文件规定择优遴选推荐认定省级“三高”企业,自动退出市级“三高”企业培育库。省级“三高”企业遴选标准原则上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

2.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速高于10%以上或年度纳税总额超过500万元;

3.上年度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三、重点任务及支持措施

1.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对于“三高”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经费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内设单项科研项目,优先推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国有企业加大对原创性技术的持续投入,提高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创新指标考核权重。积极争取省级每年为企业创新联合体不低于1000万元的重大项目支持(持续3年),企业配套资金不少于专项经费的2倍,全面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充分调动创新积极性,持续提升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税务局等单位,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在重大科研项目技术创新类项目评选中“三高”企业专家比例不低于30%。优先支持“三高”企业开展多技术路线平行探索和交叉融合,每年组织“三高”企业凝练关键产业技术需求,运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三高”企业带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积极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省级科技计划重大项目形式给予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市级酌财力以科研项目的形式给予适当配套支持,争取在行业技术领域有新突破,全市新产品备案有新提升。(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等单位)

3.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三高”企业牵头组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验收通过后,按规定申报落实省级研发设备资助。在集成电路、机械制造、电工电器、关键材料重大技术装备等领域,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三高”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载体,畅通技术研发、中试验证、产业化应用全链条。支持“三高”企业牵头建设或重组省级创新平台,到2026年,依托“三高”企业建设的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比例超过 60%。(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单位)

4.大力培育科技人才。鼓励“三高”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优先选派省领军人才、科技专员支持“三高”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三高”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县择优给予在站博士后科技计划项目支持。每年选派3-5名科技专员服务“三高”企业,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三高”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列为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人才待遇和优惠政策;遴选“三高”企业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人才流动机制改革,探索将企业合作课题和联合攻关项目等同于科研人员学术和论文贡献的可实践路径。(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单位)

5.持续壮大创新主体。不断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建立市级“三高”企业培育库,强化政策引领激励,夯实“三高”企业培育基础。按照“三高”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成长路径,强化持续性跟踪支持,落实各类激励政策,助力“三高”企业成长为产业链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等单位)

6.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强化融资增信能力,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发专项融资担保增信产品。全面落实《天水市“财政+担保”工作实施方案》(天财政〔2024〕33号),推进“银行+担保(保险)”贷款模式,拓宽金融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强化金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三高”企业融资便利度。实施“一链一策一批”融资促进行动,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应收账款质押、仓单质押、专利权质押等创新产品的覆盖面,发挥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带动效应。支持设立与“三高”企业生命周期相衔接、与科技融资相匹配的创业投资或私募投资基金。通过选派专业金融人才担任金融顾问等方式,为“三高”企业提供个性化、精细化和产业化金融业务服务,有针对性培育上市企业,提升金融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人行天水市分行等单位)

7.集聚资源融通发展。统筹产业、数据、科技、财税、金融、投资、人才、土地、环保等政策协同,共享技术装备、创新数据、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资源,营造支持“三高”企业发展合力。对“三高”企业新增主营业务投资项目,在用地、用能、排放指标等方面给予保障。落实国有企业重大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政策,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工资总额的支持力度,实施更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股权、分红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支持“三高”企业发展研发设计、工业设计、信息数据、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运行管理等生产性现代服务业,不断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单位)

8.落实政策助企纾困。全面落实《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市委办发〔2022〕28号),推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惠企政策“应享尽享”。对“三高”企业发生重组并购、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开展针对性辅导,降低涉税成本、防范税收风险。加大科研资源向“三高”企业开放力度,鼓励“三高”企业与高校院所共享大型科研仪器。指导“三高”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开展专利布局,盘活专利存量,扩大专利数量,培育高价值专利,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单位)

9.促进“三品”质量提升。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三高”企业参加国家和省政府质量奖评选;支持“三高”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在产品开发、外观设计、市场营销等方面加强创新,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三高”企业品牌。支持“三高”企业享受专利优先审查政策,畅通高效精准获取高价值专利技术渠道,提升专利创造、运用水平,参评中国专利奖和省专利奖。支持“三高”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提升产品标准水平。支持“三高”企业加强商标、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等单位)

10.力促科技成果转化。对于“三高”企业研制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等产品,定向组织实施产业化推广科技计划项目;市级每年择优支持“三高”企业成果转化或产业化技术开发项目不少于5 项,鼓励“三高”企业、社会资本和相关机构参与,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示范推广及产业化。到2026年,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增加到260家以上,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50亿元,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超过35%。(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单位)

四、有关要求

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分解“三高”企业培育壮大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遴选认定等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全面落实现有各类鼓励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营造支持有利于“三高”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