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发〔2025〕15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失效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有关文件的通知》(甘政发〔2024〕45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甘政发〔2024〕5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宣布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甘政办发〔2025〕26号)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对照宣布失效的省政府文件目录,对市政府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对不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最新精神或者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15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提出清理意见,谁执行谁负责清理”原则,对照市政府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对本县区本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应废尽废、应改尽改,保持政策的一致性。要做好文件宣布失效后的政策衔接,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工作“空挡”。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日
附 件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录
1.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天政发〔2014〕56号)
2.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节能量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天政发〔2016〕57号)
3.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发〔2016〕62号)
4.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天政发〔2017〕139号)
5.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水市招商引资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天政发〔2018〕150号)
6.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天水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4〕99号)
7.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1号)
8.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贯彻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70号)
9.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145号)
10.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十三五”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118号)
11.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92号)
12.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甘肃省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116号)
1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天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8〕130号)
1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招商引资快速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51号)
15.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制度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