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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政发〔2020〕26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 2020-04-07 信息来源: 天水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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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天政发〔2020〕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20〕9号)精神,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发展现代丝路寒旱特色农业为引领,深入实施“4+2”农业产业振兴行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与城镇化联动,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聚焦重点产业,聚集资源要素,强化创新引领,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激活要素链、健全供应链、培育新动能,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乡村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逐步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优化布局,突出特色。围绕建设寒旱特色农业区的定位,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构建以果品、蔬菜、畜牧、劳务、中药材、乡村旅游产业为重点,“五小”产业、“短平快”产业、林下经济为补充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多业融合、联动发展,彰显地域特色,承载乡村文化,体现乡土气息。

——市场导向,政府推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活乡村产业要素,强化市场流通,壮大经营主体。更好地发挥政府推动作用,形成农民主体、企业带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乡村产业发展格局,逐步将小农户引入农业高质量发展道路。

——融合发展,联农带贫。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和联贫带贫机制,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支持工商资本进入乡村发展二三产业,拓宽农民就业渠道,提高农民从产业链增值收益,助推产业扶贫。

——绿色引领,创新驱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提升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水平,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动科技、业态、模式创新,提高乡村产业质量和效益。

(三)发展目标。力争用5年时间,全市“4+2”农业产业综合产值达到800亿元以上,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有较大幅度提高,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争创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3个以上,培育乡村产业强镇10个以上,乡村产业体系健全完备,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绿色发展模式更加成熟,乡村就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产业扶贫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稳定粮食生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

(一)着力稳定粮食生产。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优质粮食工程,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地膜、种子、植保、沃土、农机”五项科技增粮措施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保护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优化粮食生产结构,扩大粮改饲规模,因地制宜推广旱作农业,加强粮食产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提升粮食产能,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80万亩以上,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主推技术到位率保持在95%以上,主要病虫害处置率达到90%;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进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做好小麦、玉米、马铃薯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确保正常年景粮食总产稳定在115万吨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畜牧局、市农科所、天水银保监分局等负责)

(二)着力做优果品产业。坚持把果品产业作为农业首位产业来抓,深入实施果品产业提质增效工程,坚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发展方向,创新组织方式,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果品,强化品牌宣传推介,推动果品苗木繁育、基地建设、储藏加工、冷链物流、市场营销一体化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点打造提升以渭河流域南北山区花牛苹果基地、葫芦河流域鲜食蜜桃基地、渭河流域优质葡萄基地、藉河流域大樱桃基地、清水和麦积浅山区优质早实核桃基地、麦积和秦安、甘谷山区花椒基地为主的六大果品基地,创建一批果品产业强镇和专业村,提升果品生产、加工、储藏、营销水平。到2025年,全市果品基地面积稳定在350万亩,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产量达到450万吨以上,储藏能力达到120万吨以上,优质果率达到70%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市果树研究所等负责)

(三)着力做强蔬菜产业。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以建设全国一流的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为目标,深入实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工程,以蔬菜品种引进选育、集约化育苗、技术创新、设施建设为支撑,健全技术推广、市场流通、质量安全体系,推进“三品一标”创建,突出发展绿色有机蔬菜,提高区域化种植、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一体化营销、信息化流通能力。重点打造武山和甘谷渭河川道区设施蔬菜、秦州和麦积两区“菜篮子”、山地旱作区夏秋蔬菜和清水、张家川、秦安高原夏菜、麦积和清水食用菌五个绿色蔬菜基地。加强天水赢池果菜等4个农业农村部定点批发市场运行管理,提高蔬菜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到2025年,全市蔬菜面积稳定在135万亩,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90%以上,总产量达到400万吨以上,蔬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科所等负责)

(四)着力做精畜牧产业。坚持把发展畜牧养殖业作为打造生态循环农业的着力重点,深入实施畜牧产业扩量增效工程,以发展现代循环畜牧业为方向,打造集良种繁育、饲料生产、畜禽养殖、屠宰加工、仓储物流、品牌培育为一体的畜牧全产业链,建设生猪、家禽、肉(奶)牛、肉羊、水产、养蜂六大畜牧养殖基地,推动畜牧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重点抓好唐人神集团天水200万头生猪全产业链绿色养殖,张家川、清水省级肉牛产业大县,甘谷生猪现代养殖示范县,麦积蛋(肉)鸡现代养殖示范区建设,武山县创建为全国生猪生产调出大县。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抓好标准化示范创建,打造全省一流猪鸡标准化生产加工示范基地。因地制宜发展冷水鱼养殖,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发挥全市适宜区蜜源植物资源优势,建设中蜂标准化养殖基地。加大粮改饲力度,加快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步伐。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健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5年,全市畜禽饲养量达到2900万头只,肉蛋奶总产量达到35万吨,综合产值突破150亿元,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0%以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市畜牧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负责)

(五)着力做活劳务产业。实施劳务产业技能增效工程,以提高技能培训率、输转组织率和就业稳定率为重点,争取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陇原妹”家政培训等项目,开展“百万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大学生创业就业培训,推进农村劳动力输转由自主分散式向有组织规模化转变,由劳力型向技能型转变,由以就业为主向就业创业并重转变,由以市外为主向市内外并重转变,由以精壮劳力为重点向农村劳动力全覆盖转变,到2025年,全市输转务工人员稳定在65万人左右,创劳务收入200亿元以上。(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团市委、市妇联等负责)

(六)着力做大中药材产业。实施道地中药材标准化提升工程,发挥我市中药材种质资源优势,挖掘中药材发展潜力,扩大种植规模,提升渭北道地中药材、渭南资源类中药材、陇山西部清水和张家川大宗中药材、秦州和张家川动物性药源四个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水平。推进中药材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条,建设集标准化生产、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电子商务为一体的中药材全产业链。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和养生旅游,提升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水平。到2025年,全市中药材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其中标准化生产面积20万亩以上,配套建设8000亩左右中药材良种集中繁育基地;中药材加工企业发展到20家以上,加工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仓储能力达到1.5万吨以上,中药材种植、加工、商贸全产业链实现销售收入80亿元。(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等负责)

(七)着力做靓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培育乡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休闲观光园区、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康养基地,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打造一批特色旅游村镇和美丽乡村旅游示范片带。到2025年,全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综合产值达到50亿元。(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负责)

(八)着力做特乡土特色产业。实施乡土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因地制宜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五小”产业,发展林下经济。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手工业和特色建材等乡土产业。挖掘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九)着力培育乡村新型服务业。实施农产品依托互联网出村进城工程,加快推进信息通信网络进村入户,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业发展。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改造农村小集市,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加快发展乡村信息产业,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和天水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智库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负责)

三、科学合理布局,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一)强化区域统筹。在县域内统筹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推动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产业发展有机衔接。立足县域资源禀赋,依托主导产业,创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格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产品营销等平台,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等负责)

(二)推进区域产业聚集。采取重点扶持、梯次推进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以县城所在镇、中心镇、特色镇村、铁路国道沿线城镇为重点,统筹产业培育、脱贫攻坚及农村人口转移,培育发展一批特色产业强镇(村),建设以乡镇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支持乡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引导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等负责)

(三)支持贫困区域产业发展。挂牌督战产业扶贫工作,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支持贫困县区开发特色资源,发展特色产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多种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投融资企业与贫困乡村对接,开发农特产品,促进产品销售。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贫困县区合作创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带动贫困户进入大市场。深化东西部产业协作,加强产销对接,促进农民增收。(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扶贫办、市畜牧局等负责)

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

(一)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进果品、蔬菜、畜产品、中药材及主食、调味品加工包装,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规模扩张,重点抓好天水长城果汁集团年产10万吨高端果蔬汁生产线、唐人神集团生猪屠宰加工等项目建设,培育15家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天水市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创建一批特色农产品加工强县,形成重点区域相对集中、初加工与精深加工结合、上中下游企业配套的现代农产品加工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畜牧局等负责)

(二)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健全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发挥市、县区农业产业产销协会作用,加强农产品流通人才培养,建立高素质农产品规模化流通经纪人、农

业经理人队伍。完善特色农产品产地集散中心、价格形成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和仓储物流中心功能,推进特色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提升农产品市场流通水平。(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畜牧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等负责)

(三)培育多元融合经营主体。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向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集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支持种养大户发展。鼓励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开展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局、市政府金融办等负责)

(四)发展多类型融合业态。立足县域资源禀赋,突出主导产业,创建一批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打造产业融合载体,合理配置农业和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等;推进农业与加工流通业融合,发展中央厨房、农超对接、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推进农业与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等,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格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草局、市畜牧局等负责)

五、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实现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绿色质量标准体系。实施质量兴农战略,积极制(修)订地方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标准,遵循统一的绿色农产品市场准入标准。建立主要特色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体系、生产加工技术标准体系和农产品品质监测评价体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健全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测体系、追溯体系,创建乡村产业绿色发展大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引导和鼓励农业企业获得国际通行的农产品认证,拓展国际市场。(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二)大力推进绿色化标准化生产。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方式带动千家万户发展标准化生产,建设乡村产业全程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进废旧农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分级及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三)实施品牌化发展。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抓好两个“三品一标”建设,建立“甘味”天水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保护,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享共创,培育一批“土字号”、“乡字号”产品品牌,持续打造花牛苹果、秦州大樱桃、秦安蜜桃、甘谷辣椒、武山蔬菜、清水核桃、张家川红花牛等系列品牌,提高天水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四)加强资源保护利用。大力发展节地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型产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争创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力度,有效推动畜禽粪污、秸秆、废旧农膜、尾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负责)

六、深化创新创业,增强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大力培育乡村产业创新主体,加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科技创新联盟、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园区、现代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联合攻克乡村产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研发现代丝路寒旱天水特色农业配套技术,强化新品种选育,支持种子产业、种质资源库、县区种子质量监测中心、种薯企业恒温库建设和肉牛肉羊冻配改良等,推进农作物和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培育航天育种等种业企业,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技术集成基地。创新公益性农业科技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天水农业园区管委会、市气象局等负责)

(二)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创新创业促进行动,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创业支撑服务平台,完善乡村创新创业支持服务体系。创建农村创新创业和孵化实训基地,加强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畜牧局、团市委、市妇联等负责)

七、完善政策措施,优化乡村产业发展环境

(一)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保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收益,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重点用于乡村产业技术创新。按规定落实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的补贴政策资金,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市扶贫办、市畜牧局等负责)

(二)创新乡村金融服务。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发挥信贷担保机构作用,通过实施担保费用补助、业务奖补等方式支持乡村产业贷款担保,拓宽担保物范围。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适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允许权属清晰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设施、农机具等依法抵押贷款。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通过发行一般政府债券支持乡村振兴领域的纯公益性项目建设。鼓励发行项目融资和收益自平衡的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有一定收益的乡村公益性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农业企业上市融资。(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天水银保监分局、甘肃金控天水融资担保公司等负责)

(三)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坚持互惠互利,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工商资本依法依规利用农业农村资源,到乡村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种养业和二、三产业。支持企业吸纳农民就业、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等。(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联等负责)

(四)落实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倾斜支持力度。探索针对乡村产业的联动“点供”用地。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配套制度,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规范管理设施农用地,增加乡村产业用地供给。有序开展县域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厂矿废弃地、道路改线废弃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荒山、荒沟、荒坡、荒滩)等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保障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司法局、市林草局、市畜牧局等负责)

(五)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和巾帼行动,引导各类人才到乡村兴办产业。加大农业重点产业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改进和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完善农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深入持续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民技能培训,推进建立职业农民制度。支持职业院校扩大农村招生规模。改革农业职称制度,职称评聘向基层一线倾斜。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落实离兼职取酬、成果权益分配和股权分红等激励措施。(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农科所、市果树所等负责)

(六)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完善自然灾害保险和目标价格保险,增强防范自然灾害能力。围绕重点产业,构建中央、省级、市县补贴品种互为补充的风险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落实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支持我市特色农产品进入期货市场。(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天水银保监分局等负责)

八、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乡村产业振兴落地见效

(一)强化统筹协调联动。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乡村产业振兴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协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要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扎实做好乡村产业振兴各项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取得成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二)强化技术指导服务。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大力培养更多的促进乡村产业发展人才,吸引支持专家学者、技能人才等投身乡村产业发展。注重发挥市农科所、市果树所等农业服务机构及市内大中专院校的作用,组建产业发展专家服务团队,引导农业科技人员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为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的各类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逐步把更多的农民培养成懂生产、善管理、会营销的高素质农民。建立乡村产业发展监测体系,重视做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统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农科所、市果树所等负责)

(三)强化考核督导。将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纳入县区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加大产业振兴在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中的比重,重点考核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政策措施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产业体系建设等情况。承担乡村产业振兴任务的行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创新举措等,发挥好推进本行业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作用。(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人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统计局等负责)

(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交流研讨,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探索完善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措施和技术模式,全面提升我市乡村产业发展的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局、市文化旅游局等负责)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