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天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2022年3月7日组织召开天水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2年3月7日下午3时。
二、地点
天水宾馆伏羲厅会议室。
三、听证方案要点
方案一:按照“补偿成本、合理分担、动态调整”原则,将综合水价由现行2.33元/m³调整为3.19元/m³,调价幅度为36.91%。
1.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第一阶梯)由2.05元/m³调整为2.94元/m³,调整幅度为43.41%;第二阶梯由3.07元/m³调整为4.41元/m³;第三阶梯由6.15元/m³调整为8.82元/m³。
2.非居民定额内用水价格由2.90元/m³调整为3.55元/m³,调整幅度为22.41%;定额外用水执行现行加价标准。
3.特种行业定额内用水价格由9.35元/m³调整为13.50元/m³,调整幅度为44.38%;定额外用水执行现行加价标准。
方案二:按照“居民保本、非居盈利,公平负担”原则,将综合水价由现行2.33元/m³调整为3.19元/m³,调价幅度为36.91%。
1.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第一阶梯)由2.05元/m³调整为3.04元/m³,调整幅度为48.29%;第二阶梯由3.07元/m³调整为4.56元/m³;第三阶梯由6.15元/m³调整为9.12元/m³。
2.非居民定额内用水价格由2.90元/m³调整为3.40元/m³,调整幅度为17.24%;定额外用水执行现行加价标准。
3.特种行业定额内用水价格由9.35元/m³调整为13.50元/m³,调整幅度为44.38%;定额外用水执行现行加价标准。
方案三:按照目前实际运营成本,将综合水价由现行2.33元/m³调整为4.23元/m³,调价幅度为81.55%。
1.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第一阶梯)由2.05元/m³调整为3.90元/m³,调整幅度为90.24%;第二阶梯由3.07元/m³调整为5.85元/m³;第三阶梯由6.15元/m³调整为11.70元/m³。
2.非居民定额内用水价格由2.90元/m³调整为4.72元/m³,调整幅度为62.76%;定额外用水执行现行加价标准。
3.特种行业定额内用水价格由9.35元/m³调整为15元/m³,调整幅度为60.43%;定额外用水执行现行加价标准。
四、成本监审情况
按照《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城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规定,经聘请第三方专业会计机构成本监审,我市城区引洮供水工程自来水供水成本为:城区引洮供水工程成本费用1.467元/m³(含省引洮供水一、二期工程原水购进成本0.68元/m³),制水成本1.127元/m³,输配成本1.306元/m³,合计核定单位供水运行成本为3.90元/m³。
五、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12名
何成艳(居民)、赵娟(居民)、王晓丹(居民)、缑玉祥(居民)、杨国文(居民)、陈子潇(居民)、杨妍(企业职工)、王学林(居民)、牛俊民(居民)、杨利霞(居民)、安晓琰(居民)、李军虎(居民)。
(二)经营者2名
王天林、黄炜。
(三)专家学者2名
何志明、李军娟。
(四)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
王廷祥(市人大代表)、朱秀娟(市人大代表);
裴贵锋(市政协委员)、汪莉娜(市政协委员)。
(五)政府有关部门4名
吕海洋(市财政局)、杨广哲(市住建局)、李毅(市水务局)、张海霞(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六)社会组织代表1名
辛小兰(市消费者协会)
六、旁听人员名单
张鹏、张晋杰、连燕。
七、听证人名单
张伟(公务员)、钱刚强(公务员)、邹奖励(公务员)。
联系人:张文霞 联系电话:0938-8299767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