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近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购买抗病毒药物、退烧药、咳嗽药、抗原试剂等药品和用品的顾客增多,相关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出现波动。为进一步强化市场价格监管,配合做好医用物资保供稳价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严厉打击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确保防疫药品及用品价格稳定,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对全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加强价格自律,合理制定价格,依法合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采取措施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二、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区间内,不能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大幅涨价,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三、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货签对位、价签价目齐全、字迹清晰、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严格落实法律责任。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五、持续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密切关注医疗药品及用品的价格变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借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
六、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社会各界和群众若发现上述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票据、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查处。
全市各医疗药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共同维护全市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