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申君明、何晓斌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吉洲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符合法定人数。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贾义翔,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索鸿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麦积区委书记康泰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志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耀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机关党组书记李继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天水企业家活动日”的报告、天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Q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2023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022年全市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天水市养犬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及有关事项;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设立“天水企业家活动日”的决定、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023年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召开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及会议有关文件草案;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扎实推进会务统筹、文件起草、大会选举、宣传报道、信访安保、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