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3914629N/2019-01720
- 组配分类: 机关简介
- 发文机关: 天水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4-30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9-04-30
- 标题: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
天水市医疗保障局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及收支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贯例执行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药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负责人:邓永辉 联系电话:8688885
(二)规划财务科。负责编报本部门预决算、全市医保资金统筹管理。
负责人:郭士全 联系电话:8688805
(三)待遇保障科。负责拟定全市医保待遇政策。
负责人:刘响平 联系电话:8329968
(四)医药管理科。负责拟定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
负责人:苏雨 联系电话:8329986
(五)基金监管科。负责监管全市纳入医保服务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
负责人:赵天艳 联系电话:8688861
三、下属单位
(一)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由于三定方案还未确定,待三定方案确定后再进行完善)。
负责人:张勤学 联系电话:8239850 办公地址:天水市七里墩人社大厦3楼-4楼
(二)天水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维护。
负责人:蒋义明 联系电话:8329908 办公地址:天水市七里墩人社大厦3楼-4楼
四、办公地址: 天水市金家庄政务中心1号楼11楼
五、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
六、联系方式:0938-8688885
七、负责人:杨帆(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