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三)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传统产业升级,推动产业培育发展;承担市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产业预测预警,承担工业企业损害调查,参与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五)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民爆器材行业的生产和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管。
(六)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上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拟订全市新兴产业及重点企业行业领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行业质量管理、企业品牌培育。
(八)承担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和通信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
(十)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制定和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天水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十一)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十二)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十四)负责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十五)负责协调联系工信系统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六)承担市“10强50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省工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工信局承担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科、规划发展科、经济运行科、装备产业科、技术创新科、信息化推进科(市信息动员办公室)、循环经济发展科、生产性服务业科、中小企业科、服务体系建设科、政策法规科。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1个:天水市工业节能服务中心。
(三)所属事业单位
1个:天水市工业博物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547.4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65.17万元,增长32.6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54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47.41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54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55万元,占22.24%;项目支出4313.87万元,占77.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547.4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365.17万元,增长32.6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8.17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40.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4.66万元,占17.45%;科学技术支出1000.00万元,占22.5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9.85万元,占4.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4万元,占6.28%;卫生健康支出51.36万元,占1.1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75.84万元,占46.75%;住房保障支出69.66万元,占1.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8.84万元,支出决算为4440.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7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专项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0.09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及社保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18万元,支出决算为27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支出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27万元,支出决算为51.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医保缴费支出减少。
6.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能源汽车补贴由县区拨付企业。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3.81万元,支出决算为2075.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上级项目专项支出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41万元,支出决算为69.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3.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95万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用、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用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97.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04万元,下降37.75%,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补贴、交通补贴列入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107.00万元,本年支出1107.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工业博物馆建设资金807万元;
天水工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服务项目3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5.51万元,下降41.8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个人取暖补贴、交通补贴列入工资津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3万元,增长25.71%,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洽谈会增加费用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23.66%,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培训人次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1138.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5.49%。对2023年度工业博物馆建设资金、天水工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服务项目等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07.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天水工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服务项目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使用规范,基本达到其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水工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服务项目、五轴联动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研发、2023年度天水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答辩评审费、天水市工业博物馆运行经费-民生类,市工业博物馆2023年伏羲大典及节会工作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天水工业产品协同研发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万元,执行数为3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截止2023底,项目实施后已经为天水市50家中小微企业分别匹配了2-4类的专业化服务,包括共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共性服务有开通 50 家企业云研发平台账户,提供研发上云一体化环境、提供商品展示平台,商机推送服务、邀请数字化领域专家开展集中培训交流等。个性化目标有提供数字化车间、自动化产业规划、智慧矿山优化方案、ERP集成咨询服务、荣誉申报和项目申报指导等。
2.五轴联动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研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执行数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五轴联动车铣复合加工中心样机一台,具有车、切槽、铣槽、齿形切削、磨削、在线测量等功能,加工工件的表面粗糙度≤Ra0.4;车削精度为0.005mm;可加工镍铬(合金)等硬质材料;同时涵盖活塞等零件外圆车削(不包括椭圆曲线加工)、异形槽的精铣加工、端面斜油孔孔系加工,产品具有X、Y、Z、C、B 轴五轴数控控制,并可实现五轴联动,产品各项指标复合项目要求。项目实施期间开展5次人才培训;培养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2名;发表论文1篇;申报专利2项。
3.2023年度天水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答辩评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6万元,执行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保障了2023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全市深入实施“强工业”行动,推动老工业基地走出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评审会后,按照省、市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对通过2023年度天水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答辩评审的105名同志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且无异议。
4.天水市工业博物馆运行经费-民生类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1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93万元,执行数为7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天水市工业博物馆正常运转,全年接待游客超20万人次。
5.市工业博物馆2023年伏羲大典及节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88万元,执行数为1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2023年第32届天水伏羲文化旅游节活动期间,举办天水市特色优势工业产品展销活动,布置产品展销展台约25个,展示位约200个,有力宣传了我市优势特色工业产品,进一步提升了天水特色优势工业产品影响力。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