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天水市人民政府2020年机构改革设立的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3.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传统产业升级,推动产业培育发展;承担市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产业预测预警,承担工业企业损害调查,参与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5.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民爆器材行业的生产和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管。
6.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上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7.拟订全市新兴产业及重点企业行业领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行业质量管理、企业品牌培育。
8.承担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9.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和通信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
10.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制定和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天水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11.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12.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1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14.负责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5.负责协调联系工信系统行业协会的工作。
16.承担市“10强50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省工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8.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工信局承担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科、规划发展科、经济运行科、装备产业科、技术创新科、信息化推进科(市信息动员办公室)、循环经济发展科、生产性服务业科、中小企业科、服务体系建设科、政策法规科。
2.下属单位情况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天水市工业节能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天水市工业博物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82.2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1039.04万元,减少83.41%,主要原因是搬迁改造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18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2.2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18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7.64万元,占29.59%;项目支出2944.6万元,占70.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182.2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21039.04万元,减少83.41%,,主要原因是搬迁改造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39.04万元,减少83.41%,主要原因是搬迁改造项目减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4.05万元,支出决算为9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43万元,支出决算为20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4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9.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5.64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4.53万元,支出决算为5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7.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88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2万元,增加41.56%,主要原因是采暖补贴纳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92万元,增加41.56%,主要原因是采暖补贴纳入公用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万元,增加83.33%,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座谈会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78.46%,主要原因是人员培训压减。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41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300.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21%。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拨付及时,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水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金理事会工作经费、天水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专项工作经费、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专项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天水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基金理事会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中小企业调研、督查、洽谈对接、项目申报、会议培训等,保障理事会正常运转,围绕构建和夯实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培育发展增量,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保持全市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平稳发展。全年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企业培训会议3批次;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6户;调研、督查、出差批6次;购置《中小企业促进法》200册。
天水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36万元,执行数为1.8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保障了2022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全年初审转报并经省工信厅、市人社局审核评审,晋升工程系列高级以上职称35人、经济系列高级职称4人、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以上职称7人,推荐2名特殊人才获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组织2022年度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答辩评审会议,共计137名同志获得工程系列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专项工作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89万元,执行数为29.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中小企业及非公经济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宣传资料制作、企业管理人员培训,办公设施设备维修更换及人员差旅费等,为做好服务企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全年制作招商引资项目宣传册313册、宣传片1部;组织“专精特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训1批次;更换到期报废办公桌椅及设备一批。
天水市工业博物馆运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7.20万元,执行数为267.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和计划执行,运营经费严格按照预算实施,及时发放保障人员工资、缴纳水电暖费,保证了工业博物馆的正常运转,有效保障博物馆正常运转,接待游客数量超万。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