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天水市人民政府2019年机构改革设立的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2.拟订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布局规划、结构调整、政策措施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3.组织实施城乡工业布局调整、老工业区改造和传统产业升级,推动产业培育发展;承担市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负责产业预测预警,承担工业企业损害调查,参与反垄断相关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5.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民爆器材行业的生产和储存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自然灾害等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管。
6.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上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7.拟订全市新兴产业及重点企业行业领域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协调推进省市重大科技专项和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行业质量管理、企业品牌培育。
8.承担装备制造产业发展,依托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建设实施有关重大专项,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9.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工业和通信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
10.负责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制定和宏观指导,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动全市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承担天水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11.指导协调工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
12.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参与全市信息基础设施发展的规划和协调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1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14.负责中小企业融资试点工作,做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工作;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15.负责协调联系工信系统行业协会的工作。
16.承担市“10强50户”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市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省工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8.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工信局承担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食盐市场监督执法。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内设机构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13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科、规划发展科、经济运行科、装备产业科、技术创新科、信息化推进科(市信息动员办公室)、循环经济发展科、生产性服务业科、中小企业科、服务体系建设科、政策法规科。
2.下属单位情况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天水市工业节能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天水市工业博物馆。
3.人员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定编制58人,实有57人。局机关安排复转军人1人、机构改革划出9人、调入2人,减少2人(调出1人、退休1人),实有44人;工业节能服务中心退休1人,实有8人;工业博物馆人员无变动,实有5人。
二、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61808.5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1808.57万元,一般性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395.45万元,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13.1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7068.67万元,增长319.33%,主要是2019年出城入园搬迁补偿51453.87万元,较上年增加39858.57万元,2019年工业博物馆建设资金4000万元,中央级及省级专项资金3195.89万元,电信普通服务试点项目市级配套资金959.25万元的原因。
2.2019年市工信局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也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的情况。
3.上年结转和结余5万元,是2019年12月31日下达的“创客中国”中央补助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市工信局支出为61803.5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73.1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277.23万元,增长-24.1%,主要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的原因。
项目支出60930.47万元,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47018.58万元,增长337.97%,主要是2019年出城入园搬迁补偿51453.87万元,较上年增加39858.57万元,2019年工业博物馆建设资金4000万元,中央级及省级专项资金3195.89万元,电信普通服务试点项目市级配套资金959.25万元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市工信局财政拨款收入61808.57万元,其中:一般性公共预算资金49395.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12413.1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7068.67万元,增长319.33%,主要是2019年出城入园搬迁补偿51453.87万元,较上年增加39858.57万元,2019年工业博物馆建设资金4000万元,中央级及省级专项资金3195.89万元,电信普通服务试点项目市级配套资金959.25万元的原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市工信局全年支出总计6180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390.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328.23万元,增加227.91%;完成年初预算1189.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
1.出城入园搬迁补偿支出 51453.87万元。
2.工业博物馆建设资金 4000.00万元。
3.中央专项担保业务补贴资金 2265.89万元。
4.工业强市奖励资金 1080.00万元。
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 925.0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工信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1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45.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127.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决算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减“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同期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80%,变动原因为:接待来我市考察、调研的客商人次减少。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事宜,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与人数均为0,未发生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目前单位无公务用车,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08万元,较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80%,变动原因为:接待来我市考察、调研的客商人次减少,全年接待1批6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4万元,比2018年减少62.67万元,减少32.97%。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印刷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较上年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095.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4%。占比较低的主要原因是:出城入园搬迁补偿支出51453.87万元(占项目总支出84.55%)未纳入预算绩效管理。
具体情况见相关项目绩效目标评价表:
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xls、
工程技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费用.xls、
工业企业党建工作经费.xls、
天水市工业强市表彰奖励专项资金.xls、
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工作经费.xls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天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