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13914645C/2018-028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8-04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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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程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天水将试点发展装配式建筑 公共建筑项目率先采用
发布日期:2017-08-04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累计完成100万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建设。兰州市、天水市和嘉峪关市作为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要培育、支持和发展3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城市。 
  各市州政府要在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体育等公共建筑,以及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建设中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商品住宅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大跨度、大空间、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市政桥梁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积极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这种建筑的优点是建造速度快,受气候条件制约小,节约劳动力并可提高建筑质量。


上一条: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
下一条:天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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