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工业强市战略的深入推进,全市工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产业结构持续优化,新兴产业培育、重大项目建设、企业改革、园区建设等多向发力,工业经济呈现稳定增长势头,一批重点骨干企业加速成长,新兴主导产业正在加快形成。但工业总量偏小、产业聚集度较低、产业集群程度不高、创新能力不强、新旧动能转换慢等问题仍然制约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全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扩量,促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崛起,着力构建现代工业经济体系,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绿色发展崛起,抢抓建设“一带一路”、制造强国、网络强国等机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重”“三一”为抓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创新为动力,以园区为平台,立足赶超进位做大总量、转型升级盘活存量、动能转换优化增量,大力推进电子信息、电工电器、机械制造、医药食品、建筑材料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致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大健康医药、航空维修制造、军民融合、文化旅游商品制造等新兴产业提速发展,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努力构建现代工业经济体系,促进全市工业跃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工业经济实现“一个突破、四个提升”。
“一个突破”:
全市工业总产值突破60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00亿元以上。
“四个提升”:
1.传统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每年实施100个千万元以上工业技改项目,推动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力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医药食品产业集群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电工电器产业集群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机械制造、建筑材料产业集群产值分别达到60亿元以上,将天水打造成国家级集成电路封装基地、电工电器装备制造基地和数控机床产业聚集区。
2.新兴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认定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40户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0%以上,装配式建筑、大健康医药、航空维修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工业节能、低碳、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不断优化,到2025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8年下降1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7立方米以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3.大型骨干企业支撑作用显著提升。培育1-2户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企业集团、3-4户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5-6户年产值3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8-10户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100户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成长型企业,形成以企业集团为支撑、大型龙头企业为引领、中型企业为骨干、小微企业为补充的梯度竞相发展格局。
4.创新驱动带动作用显著提升。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创新中心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创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1―3个、国家级创新示范企业3―5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30个以上。建设一批具有区域影响的技术创新示范平台,培育一批专业化、开放性的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和示范企业,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科技创新对工业经济贡献显著提升。
二、具体措施
(一)实施改造提升工程
推进信息化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大传统产业信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步伐。依托电子信息、电工电器、机械制造、医药食品、建筑材料等传统优势产业,以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智能电器、应用电子设备、高端数控机床、中医药大品种、新型建材等为重点,每年实施100个以上、储备200个以上、投产30个以上市场前景好、带动效应大、发展后劲足、延长产业链的重大项目,引导企业紧盯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导向,针对产品质量、节能降耗、装备提升、安全生产等发展薄弱环节,运用高新技术、自动换普通、智能换数字等方式进行自动化改造,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二)实施产业培育工程
在新兴产业上持续发力攻坚,统筹推进装配式建筑、大健康医药、航空维修制造、军民融合、文化旅游商品制造等产业集聚区(基地)建设,形成新兴产业多元支撑竞相发展的格局。装配式建筑产业,持续加大与国内大型企业集团、高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和生产基地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大健康医药产业,依托我市良好的气候和区域条件以及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大力扶持生物制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疗器械、康养保健等产品,立足增品种、提质量、创品牌,推动大健康医药产业集群发展。航空维修制造产业,以中梁空港城建设为契机,以融入国家航空工业总体布局为目标,推动客机改货机、直升机、无人机、航空部件制造、军机和民机维修等产业加快发展,把天水打造成中国西部重要的航空维修制造基地。军民融合产业,以打造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为契机,集中力量在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军工服务等领域,整合现有资源,围绕“军转民”“民参军”,谋划实施重大引领性项目,形成军民协同创新的集聚效应。文化旅游商品制造产业,依托文化旅游资源优势,鼓励企业开发地方特色鲜明的工艺品、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推动文化旅游与工业深度融合,大幅提升产业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局,天水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绿色崛起工程
大力实施先进制造、清洁生产、数据信息等绿色生态产业专项行动计划,以推进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为核心,以资本、技术、人才、信息等资源要素为支撑,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绿色、低碳、循环、节约”为导向,以资源高效和循环利用为重点,推动建立绿色工业园区、绿色示范工厂,普及绿色产品,提升产业清洁化、绿色化水平。加快实施93个生态产业在建项目,每年谋划3―5个省列重大带动性工程项目,引进实施一批引领性、突破性的生态产业化合作项目,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绿色生态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绿色生态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明显提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四)实施创新引领工程
强化企业创新动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速新旧动能转换,加快工艺装备改造,加大“改旧”“育新”力度,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更新设备换代、提升质量品牌。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托“智库”资源、利用“论坛”成果,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承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运用。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动创新中心建设,鼓励以企业为主导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政、产、学、研、用对接,积极支持建设各类产业孵化平台、创业创新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把企业的科技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增强内生动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智库办,各县区政府)
(五)实施智能制造提速工程
加快制造业信息化、智能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探索推进“互联网+”制造新模式。支持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级智能制造专项和试点示范项目,大力推广实施智能制造,加快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企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综合集成应用,建立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开展智能制造应用试点示范,每年实施生产线数字化改造项目10个以上,每年选择3―5家优势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培育试点。加快普及企业电子商务,鼓励企业上云,提升企业信息化能力,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六)实施县域工业扩量工程
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接承载产业的能力,以县域工业集中区的二次规划、功能提升、差异化发展为抓手,把工业扩量提质作为县域经济振兴的重要着力点,每个县区培植和发展1―2个主业突出、运转高效、承载能力较强、产业聚集度较高的省市级工业集中区,鼓励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依托园区搭建高水平的创业创新和研发平台。秦州区重点发展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装配式建筑等产业;麦积区重点发展数控机床、医药食品、航空维修制造、康养保健等产业。其他县区要按照“一县一特色”“一县一产业”的思路,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在建设冷链物流、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特色品牌上下功夫,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县域工业经济倍增发展。(责任单位: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政府)
(七)实施改革开放带动工程
持续深化企业改革,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核心管好资本投向、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国有资本监管重点聚焦到战略定位、发展目标、投资方向、公司治理、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上来。开展向企业送管理和先进经验示范推广,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依托各类园区和工业集中区,抢抓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和天水国际陆港建设机遇,紧盯国内外前沿技术和领军企业,利用各种招商引资宣传推介平台,组织企业主动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和地区,通过项目合作、产业链接、人文交流,拓展开放新领域,探索合作新模式。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依托高层推动,坚持招大引强,通过引“高”、引“新”、引“强”,“补链”“强链”“延链”,鼓励企业采取股权转让、相互持股、合资合作、重组上市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实现技术资本人才和管理经验重置互补,推进资源整合和技术升级,助推企业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市招商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八)实施人才强企工程
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以留住用好现有人才为基础,引育并重,建立和完善引人、用人、育人机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保护企业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充分发挥现有科技人才的作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怀,待遇上提高,落实人才配套各项政策,集聚、培养、吸引一批科技、金融、工业经济、生态产业等领域发展需要的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培养,突出抓好战略思维、资本运作、风险防控、国际视野和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重点向工业企业倾斜。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和事业单位技术人才到企业兼职,推动联合研发、协同攻关。建立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利用市内高职院校,定向培养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到2025年,重点培育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10人以上,培育擅长企业经营管理、具有一定区域影响力的企业家100人以上,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家300人以上,全面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三、扶持政策
(一)财政方面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19年开始,市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4亿元,其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市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重点向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初创期、种子期等成长型工业企业倾斜;安排3000万元用于工业强市奖励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对工业经济成效显著的县区和符合生产经营上台阶、企业创新、上市融资等条件的企业给予支持;安排6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要根据产业发展基础和功能定位制定本县区优惠政策和工业经济发展倍增计划,设立配套工业发展专项,注重上下配合、协同发力,全力支持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2.支持企业改造升级。对列入省市重点工业项目库的技术改造项目,在项目竣工且购置的生产性设备投入使用后,按设备机器投入额(以设备购置增值税发票确定数额)的1-5%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实施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按当年实际应用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万元,所需资金从工业强市有关专项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3.扶持企业做强做大。发挥天水市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每个产业重点培植3至5家规模大、带动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给予重点支持,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和行业细分市场占有率高、产品特色明显、协作配套能力强的成长型企业。每年对生产效益提升明显的企业给予奖补,所需资金从工业强市有关专项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4.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每年选择一批优化产品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发展绿色制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带动性强的新建项目予以扶持。对列入国家工信部支持的项目给予奖补,市级按国家支持金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所需资金从工业强市有关专项中列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5.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对未达到省级奖励标准的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招商引资投产工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予以奖补,所需资金从工业强市有关专项中列支。对工业企业参加省市政府组织的展销活动的,给予展位费、特装费、大件参展产品运输费等实际发生费用的50%进行奖补,所需资金从市级商贸节会专项中列支。(牵头单位:市招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二)税收方面
1.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于小型微利企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规定,严格落实到位;对于从事循环经济并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2.鼓励企业改造提升。企业在规定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3.支持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荐投资建设装配式建筑、航空修造等新兴产业基地的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符合条件的除可以在税前列支外,并享受相关优惠加计扣除政策,涉及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4.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继续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收费制度。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三)土地方面
1.强化企业用地保障。对列入省市项目库的重点项目、工业企业搬迁改造项目、新兴产业项目,优先进行规划调整,优先安排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如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可按不低于该项目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2.支持企业出城入园。鼓励和引导工业企业向产业园区聚集发展,对搬迁企业加大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力度的同时,支持搬迁企业原址土地自主开发,市级部门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时,优先考虑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对现有工业用地在不改变土地用途且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工业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3.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对工业用地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年期出让政策。重大工业项目通过“一事一议”采取先行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承租方投资工业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可采取先租后让方式出让土地,或采取部分用地保持租赁、部分用地出让的租让结合方式供地。支持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供应标准厂房、科技孵化器用地,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经营场所,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
(四)金融方面
1.支持企业多渠道融资。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适应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评审和考核制度,对工业企业实行综合授信,通过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业务加大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或挂牌融资。推动产业和金融合作,搭建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促进产业政策信息、企业生产经营信息、金融产品信息交流共享。有序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优化企业债务结构,积极发展股权融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保监分局)
2.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支持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符合绿色产业发展和项目特点的信贷管理制度,优化授信审批流程,“一企一策”实施金融帮扶,积极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加大绿色信贷投放,重点支持低碳、循环、生态领域融资需求,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控的原则,加大对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技术改造等环节的信贷支持,促进化解过剩产能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保监分局)
3.全力破解融资瓶颈。积极争取省级各类专项和基金支持,统筹已设立的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采取贷款贴息、奖励、补助、股权投资等多种形式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市内各融资担保公司职能,最大限度放大资本撬动效应,落实“两增两控”政策要求,对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贷款,引入“税务+担保+银行”联动机制,对符合担保条件需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积极提供担保且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天水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全市工业强市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县区工业发展第一责任人,要把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作为重大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周密部署,抓好落实;市直各部门要强化服务,主动对接,形成合力;市县两级工业园区和企业作为承载主体,要细化措施,靠实任务,确保政策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二)加强企业党建。要进一步提升企业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产业项目建设,实现党的组织与企业生产经营、产业项目同步建立、同步发展,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凸显,引导党员在培育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中走在前头、争当标兵、勇作表率,真正将党的工作优势转化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强化服务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强化政策集成,保障政策供给,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新技术新业态采取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持续开展 “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任务,大幅减少针对企业的各类检查、考察、报表、调研、材料和会议,严禁以各种形式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工业强市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做好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从2019年起,按年度对各县区工业经济发展规模质量效益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市政府对县区政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先进县区、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发展工业文化,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对获得表彰的优秀企业家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的优先候选人进行推荐,提高企业家社会地位,形成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工业经济发展良好氛围。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2008年9月1日印发的《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的意见》(市委发〔2008〕52号)同时废止。
附件:天水市工业强市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天水市委 天水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6日
附 件
天水市工业强市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 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温利平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郝文杰 副市长
成 员 王祥林 市政府秘书长
剡海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安平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永刚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伏金祥 市教育局局长
高媛瑾 市科技局局长
何晓斌 市工信局局长
张栋梁 市财政局局长
李海成 市人社局局长
高翔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长平 市建设局局长
逯国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马小龙 市商务局局长
李玉进 市文化旅游局局长
胡爱文 市招商局局长
陈克孝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陆金良 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马建斌 市统计局局长
张世涛 市税务局局长
高怀璧 人行天水市中心支行行长
柳 华 天水银保监分局局长
马延广 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冯建新 市智库办主任
刘文玺 秦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成少平 麦积区委副书记、区长
吴 健 甘谷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勤学 武山县委副书记、县长
程江芬 秦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越垠 清水县委副书记、县长
马筱宁 张家川县委副书记、县长
杨 栋 天水经济技术开发局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何晓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