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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3914645C/2023-027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3-02-06  发布机构 
 发文字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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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强对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
发布日期:2023-02-06    作者:  点击数:  

  省工信厅近日印发《甘肃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构建涵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细则》所指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组成。申报优质中小企业需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省工信厅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以及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各市州、兰州新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培育服务、动态培育库建立等具体实施工作。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工作,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开展。

  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从2008年开始培育认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14年开始培育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持续加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的培育力度。截至目前,我省已培育认定45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29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21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39个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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