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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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1022005 | ||
| 标 题 | 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能否当首付 | ||
| 性 别 | 男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公积金中心领导及业务人员: 您好、本人想咨询一下: 一、住房公积金在天水市购买二手房时,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能不能对冲当购房首付?(夫妻双方名下无房) 二、双方公积金缴存系数均为12%,在购买二手房时,夫妻双方贷款额度能贷款多少?(夫妻双方征信良好) 以上如能办理,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感谢百忙之中解答,谢谢!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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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信件已收悉,关于您咨询的购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对冲当首付款,目前不能办理,只能用于购买商品房提取首付款。关于您咨询的贷款额度,因两区、五县贷款限额不同,请您咨询业务电话12329以便给您更准确的答复。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 | ||
| 处理对象 | 市公积金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10月22日 | ||
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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