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 流水号 | 20250830007 | ||
| 标 题 | 租房提取公积金无法通过审核 | ||
| 姓 名 | 张** | ||
| 性 别 | 男 | ||
| 年 龄 | 45 | ||
| 手 机 | 151****7398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08月30日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名下无房产,需要租房,在8月28日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时所有材料包括无房证明均满足提取要求,所有资料也通过初审。但在麦积区公积金中心最后审核时系统缺显示我名下有房产,这明显属于系统错误,我名下确实无房产。因为天水市房产中心提供的无房证明就是证明。我给麦积区公积金中心打了几次电话都说是让我等待,他们向相关领导反映此事,到现在没有任何回复。烦请领导尽快解决! | ||
办理情况 |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张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政策调整问题我中心已知悉。根据《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七条规定,对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因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经不动产中心推送数据查询,您名下当前登记有天房权证秦字第1011040140号的房产记录。若您已完成该房产的交易过户,为确保后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顺利办理,请及时联系不动产中心更新房产信息。待系统核验通过后,即可为您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再次感谢您对公积金事业的支持和理解,如您有其他疑问,可随时拨打业务咨询电话:0938-8211391。 |
||
| 处理对象 | 市公积金信箱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09月03日 | ||
主办单位: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新华路房地产大厦7楼 联系电话:12329 邮编:741000
政府网站标识码:6205000002 陇ICP备05001007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