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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管理部召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积金业务办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的专题会议
来源:天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更新时间:2018-07-19


  2018年7月18日上午,张家川管理部负责人马刚主持召开了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积金业务办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的专题会议,管理部全体职工及各委托银行驻大厅办事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7月17日下午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召开的全市视频会议精神,市中心针对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检查考核组对我市2018上半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归集、等相关业务的办理要件、制度政策、风险防控方面作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会议指出,做好风险防控是推动公积金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前提,我管理部要严格按照市中心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好、执行好、宣传好中心的各项制度政策。一、贷款方面:1.缴存职工必须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2.贷款年限计算必须根据借款人的身份证年龄与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即借款人身份证年龄加借款年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3.缴存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受理人员必须核查申请人及配偶在业务系统内是否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若无贷款记录,购买首套住房最多可贷房屋总价的80%,购买二手房最多可贷房屋总价的70%;若有贷款记录,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最多可贷房屋总价的70%,第三套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直接不予受理;4.管理部要尽快排查统计业务系统内借款人及配偶名下超过3次(含3次)以上的贷款,将统计结果上报市中心;5.排查统计业务系统内借款人一人名下多笔贷款,将统计结果上报市中心;6.贷后管理人员和各委托银行贷款受理人员要加大逾期贷款的催收力度,通过多举措的催收方式督促借款人按时还款。二、归集方面:1.缴存职工及单位的缴存额均不得超出或低于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即最低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最高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2.业务人员要及时清理系统内的一人多户及长期封存的僵尸户、确保业务系统内一人一户;3.管理部务必在8月底全面完成缴存职工个人账户信息(姓名、证件类型、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的修改维护工作,确保业务系统内个人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

  最后,马刚强调,管理部要不断强化对受理人员的法制教育,提高业务人员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建立健全严格的审贷分离制度,切实加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跟踪检查,强化内部制约机制,形成相互约束、风险共担的科学管理体系,促进管理部各项业务稳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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