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9时,管理部主任王东主持召开了“规范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专题工作会议,管理部全体职工及银行工作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2018年各开发公司已签订“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购房后房屋产权再次变更,进一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会议强调,如发现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业务后申请退房的缴存职工,开发公司必须先到我管理部查询有无提取和贷款记录,如发现有提取和贷款记录要将金额一并追回后才能办理退房手续。
会后,王东强调,管理部各职工要严格按照市公积金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办理业务,提取、贷款方面要严格把关,严防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清水县同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鑫满江佳苑”楼盘严重违反已签订的“公积金贷款承诺书”,在缴存职工申请退房未告知我管理部的情况下私自退房,并将该套房再次出卖,现已全面停止办理该开发公司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清水县祥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整改完毕,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现已正常办理。